江蘇省近日制定了《2011年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重點任務》(以下簡稱《重點任務》),明確了全省水污染防治以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為目標,以太湖、淮河為重點,認真組織實施水污染防治各項規劃,深入開展環境資源區域補償工作,加快建設南水北調和通榆河兩條“清水走廊”,加快推進小流域和重點區域水環境綜合整治,著力改善全省水環境質量。《重點任務》對如何實現目標任務作了細化說明。
治太:三強化兩推進
對于太湖流域的治理,《重點任務》明確了“三強化兩推進”,即強化環境監測預警,強化環境執法監管,強化環境綜合整治,推進氮磷總量減排,推進控源截污。
在強化環境監測預警方面,嚴格執行監測預警日報、周報及應急快報制度,并及時跟蹤報告水質藻情,開展藍藻聚集強度分析評估;建立健全水質異常調處和應急響應機制。進一步加強對飲用水水源地、主要入湖河流及重要湖體水質監測預警工作,做好“枯水期”應急防控。
在強化環境執法監管方面,對化工、印染、釀造及涉重金屬排放企業、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和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等重點污染源,每月開展專項執法檢查;重點加大對飲用水水源地、太湖西部沿岸和望虞河西岸等地區的執法力度,各市(縣)制定限產限排預案,列出企業名單。
在強化環境綜合整治方面,做好國家和江蘇省治太方案、規劃的修編;重點圍繞環太湖一級保護區、太湖西部沿岸地區和望虞河西岸地區,制定實施小流域整治規劃和一級保護區整治方案的年度計劃;編制實施張家港河碼頭大橋、張家港河北漍大橋、南溪河潘家壩等長期不達標或不穩定達標國控斷面水環境整治方案,切實改善斷面水質。
在推進氮磷總量減排方面,制定年度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量減排計劃,確保完成2%的減排目標;在城鎮污水處理企業和化工行業探索研究總氮監測工作。
在推進控源截污方面,嚴格建設項目審批,促進企業搬遷入園;加快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實現污水接管率100%;推進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尾水再生利用和污泥規范化處置工作,完成417家企業審核,污泥規范化處置率達到85%;加快傳統產業升級,繼續開展第二輪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關停淘汰一批落后產能和重污染企業。
治淮:治理與監管并重
對于淮河的治理,《重點任務》要求綜合治理與環境監管并重。在綜合治理方面,完成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規劃實施的掃尾工作,進一步提高污水處理廠的污水收集處理率,所有工程項目完成竣工驗收。完成淮河流域“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規劃和優先控制單元綜合整治方案的編制,制定年度實施計劃,加大資金投入,加快推進重點治污工程建設。大力推進小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制定并實施12條主要入海河流和奎河、沛沿河、洪澤湖、駱馬湖水環境綜合整治規劃的年度計劃,30%的項目完成立項審批手續,10%的項目爭取開工建設。
同時,加強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沿線水污染防治,制定出臺《南水北調沿線區域水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制定并實施徐州復新河沙莊橋、京杭運河邳州張樓、揚州北澄子河三垛西大橋3個斷面水質達標方案的年度計劃,2011年前擬實施項目全部完成立項審批手續并爭取開工建設;啟動南水北調水質自動監控系統建設,做好自動站規劃選址、土地審批等前置手續。制定并實施《通榆河水污染防治規劃》的年度計劃,30%的規劃項目完成立項審批手續,10%的項目爭取開工建設;制定出臺《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條例》和《通榆河水環境綜合整治規劃考核辦法》;深入推進通榆河區域補償工作,完善試點方案,全面實施補償;加強通榆河水質監測預警,啟動通榆河水質自動監控系統建設。
在環境監管方面,深入開展環保專項執法檢查行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切實解決南水北調東線工程和通榆河沿線地區各類園區和重點企業以及群眾重復投訴、久拖未決的突出環境問題。繼續加強對各類園區、集中區的整治,完善污水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長江、海洋、飲用水列入保護計劃
為有效改善水環境質量,《重點任務》將長江流域、海洋保護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列入其中。
在長江流域治理上,組織實施長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加快推進重點工程項目建設。開展江蘇段水體有毒有害及“三致”性有機污染物的監測研究和安全調查評估,分析主要有毒有害物質來源及污染源排放情況,研究制定供水風險防范對策措施。以長江沿線排污口為重點,組織開展沿江地區環境風險源調查,突出抓好化工生產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污染防治。
在海洋保護上,編制實施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組織開展海洋環境保護聯合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各種環境違法和生態破壞行為,加強與海洋部門協作,建立聯動協調機制。
在飲用水水源上,開展全省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信息調查評估,建立全省飲用水水源地基礎數據庫。全面完成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整治工作,切實解決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隱患。完成典型鄉鎮、積極開展其它鄉鎮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啟動保護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監測預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