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嚴格落實取水許可制度,實施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深入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
我市將全市地下水開發利用區域劃分為紅、黃、藍區,分別制定開發利用規劃和恢復保護措施,從總量控制、定額管理、計量設施安裝等各個環節建立區域用水總量指標體系,制定各區斷面控制指標及用水計量方案和保障措施,探索用水總量控制與計劃用水管理相結合的水資源管理模式。根據水資源配置方案,將總量指標落實到縣區、鄉鎮、村社和灌區、引水口門,并在各級水權總量中,從行政區域和用水行業兩個層面,將農業、工業、生活、生態用水控制指標逐級落實到用水戶,逐戶核發水權證。嚴格限制高耗水、重污染項目建設,核定各縣區工業用水指標和效率指標,建立起用水效率控制體系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體系。同時,對全市72處主要飲用水水源地加強保護和監督管理,定期監測水質狀況,發布水質安全信息。嚴格取水申請審批程序,對取水許可的申請、登記、調查立項、論證、審批、發證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程序和期限執行,在新批取水許可項目時,尤其嚴格按照區域取水總量控制指標和行業用水定額核定審批取水量。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市機井審批權限收歸市政府, 新打機井得到有效控制。(記者謝利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