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嘉興市召開生態市建設暨“三清兩綠”工作推進會,市委書記李衛寧、市委副書記、市長魯俊出席會議,副市長陳越強代表市政府與各縣(市、區)、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嘉興港區簽訂了2011年度嘉興市生態市建設工作責任書及“十二五”期間地表水市控以上斷面限期改善責任狀。
今年我市首次將限期改善地表水市控以上劣五類斷面水質列入生態市建設工作考核內容,分階段開展水環境整治,明確個水體水質類別改善年限,實行屬地政府和政府一把手負責制,限期完成轄區內的年度改善任務(屬縣市交界斷面由上游負責),“十二五”末全市要基本消滅劣五類水體。
記者從會議獲悉,全市劣五類和五類斷面水質改善已經排出時間表,2011年改善4個劣五類斷面水質,2012年改善5個劣五類斷面水質,2013年改善6個劣五類斷面水質、11個五類斷面水質,2014至2015年改善8個五類斷面水質,2015年完成15個五類斷面水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