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呂梁市文峪河水污染事件被媒體曝光后,涉案企業已全面停產,相關部門責任人被追究責任。
3月26日晚,《焦點訪談》報道說,2011年,汾陽26個村莊農作物因河水污染顆粒無收,原因是農田灌溉用了被污染的文峪河河水。
《焦點訪談》報道播出后,山西省委書記袁純清在第一時間作出批示,要求呂梁市委、市政府務必消除污染源,對排污企業嚴肅處理,對受損失農民給予補償;省環保廳要履行職能,加強督辦;省監察廳要予以督察。
山西省委副書記、省長王君作出批示,要求對各類排污企業全面檢查,對排污不達標企業要一律停產整頓,對相關責任人要嚴肅處理。山西省紀檢委書記李兆前、山西省副省長牛仁亮也作出批示,要求對文峪河水污染事件做出嚴肅處理。
山西省環保廳廳長劉向東在第一時間召集廳領導和有關處室及直屬單位負責人,專題研究安排部署督察督辦;第一時間安排總工程師帶領省環境監察、監控、監測人員連夜趕赴現場督導調查處理工作。
3月27日凌晨,山西省環保廳總工程師劉大山連夜趕赴文水縣振興化肥有限公司,緊急查看現場,快速展開調查。
山西省環保廳要求,對文水縣振興化肥有限公司立即采取停產整頓措施,新聞報道中涉及的由污染影響農業生產造成的損失補償問題,由呂梁市政府責成有關部門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山西省環境執法人員在現場排查時,發現了這家企業暗藏在排污渠道的屬于企業惡意排放污染物的軟管。這家企業擅自將緩沖池的含水污泥用高壓水泵抽出,繞過在線監測采樣點排至總排口,直接導致文峪河遭受嚴重污染。
這家企業于3月26日晚組織實施停產相關準備,截至3月27日18時,企業已全面停產。
據了解,2011年,這家企業因超標排污,曾被文水縣政府勒令停產整改。
據調查發現,這家企業在3月初直接排放污水3次,每次排放時間約兩小時左右,每次大約直接排放未經處理的生產廢水約70噸左右。
3月27日夜,呂梁市政府調查組決定啟動對農田受污染的農民經濟補償機制,對相關部門責任人進行追究。
文水縣環保局局長賀延華被停職檢查,文水縣環保局副局長趙文杰、監察大隊長高建文、中隊長王建明、生態股長申敏(負責在線監控)4人被免職和撤職,并接受監察部門調查。紀檢部門已經開始調查。
劉向東告訴記者,要在全省開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利劍行動,對于超標排放污染和惡意偷排污染物的企業,該關閉的關閉,該停產的停產,該重罰的重罰,堅決制止直到杜絕環境違法和環境污染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