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違法企業污染到底有多重?企業負責人該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近日,河北省首個“環境污染損害司法鑒定中心”正式被批準成立。
該機構可以鑒定大氣、水、土壤、噪聲等環境污染,為公安部門、社會各界提供環境違法者“量罪定刑”的法律證據。
鑒定結果將成“呈堂證供”
近日,河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取得省司法廳頒發的“司法鑒定許可證”,站內18名監測人員也通過了司法鑒定人職業資格考試。
至此,河北省有了首家環境污染損害司法鑒定中心,將在水污染、大氣污染、噪聲污染、固體廢物污染、土壤污染、生物污染等開展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業務。“一個企業有污染,大家都看得到,但并不知道它的污染有多重,廢氣、廢水排放超標到底多少倍?這個中心就可以做鑒定。”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相關負責人說。
他表示,監測站本身具備環境污染監測能力,但該中心的成立,使得監測結果具備了法律效力,能作為公安部門抓捕、起訴環境違法者或個人、團體打官司的法律證據。
打擊環境污染將更順暢
“以前查處企業環境違法,需要公安部門和環保部門聯合執法,環保部門進行污染監測,公安部門進行抓人。”這位負責人說,但在環境執法方面,一直存在認定難、鑒定難的情況。
此外,目前,河北省縣級環保監測部門的監測結果在得到省環境監測中心站認可后,也可作為入刑證據。“但省級環境監測部門只能根據各地環保部門上報來的材料,從程序上認定有效,但沒法絕對保證數據的真實客觀。”這位負責人說。
該負責人表示,有了環境污染損害司法鑒定中心,這些專業監測人員需要親自取樣,親自化驗,并最終得出結果,環境執法更順暢。
據介紹,目前,該中心還未開展對外業務,但進一步完善后,將很快開展司法鑒定工作。
新聞內存
2013年河北省284人因環境違法被刑拘
去年,國家“兩高”司法解釋出臺,環境違法首次入刑,并對環境違法行為作出了詳細規定。
隨后,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公安廳、環保廳等四部門聯合發出《關于嚴厲打擊環境污染違法犯罪活動》的通告,對企業偷排偷放、超標排放、惡意傾倒等環境違法犯罪活動開展了重點打擊。
據統計,去年,河北省公安部門共偵辦371起環境刑事案,刑事拘留28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