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外界對于環境污染問題的日益重視,生態修復也隨之成為學術界的熱點。太湖、青島等地用生態修復的辦法應對藍藻暴發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中科院南京地理與湖泊所研究員胡維平日前在接受《中國科學報》記者采訪時提醒,水污染治理,人們不能完全寄希望于生態修復。 “與國外側重于恢復生物的多樣性、提高系統緩沖能力相比,中國部分管理人員對生態修復認識存在嚴重錯誤,這種認識功利性太強。”胡維平說。
胡維平認為,生態修復的目的除了要恢復被污染區域原有植被系統外,還要修復區域各項功能。
在進行污染湖泊的修復工作時,可以利用一些沉水植物從湖泊水體及沉積物中吸收富含的營養物或化學物質,再利用沉水植物作為魚類的食物、為其他生物提供棲息的場所的功能,對湖泊生物鏈網進行優化改造,最終達到改善環境和水質的目標。但問題是,一些江河湖泊為防洪防侵蝕,建立了大量的硬質堤壩,切斷了陸域生態系統到水域生態系統的連續性,江河湖生態環境緩沖帶消失,加重了藍藻水華、供水危機、生產安全等環境問題。
胡維平認為,現在部分地方政府和市民都對生態修復有一種誤解,認為環境被污染了并不可怕,可以寄希望于生態修復來復原。
“千萬不能將生態修復看作我們治理污染的根本手段,它只是在外部條件改善的情況下,加快環境自然恢復過程的一種手段,僅能起到錦上添花的作用。”胡維平說,“生態修復必須有其他污染控制措施與之配套。”
胡維平還表示,生態修復并不是一勞永逸的事情,涉及的內容很多,“后續管理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