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月10日從四川省環保廳獲悉,去年四川省認真落實岷江、沱江流域跨界斷面水質超標資金扣繳制度,全年共扣繳資金4082萬元,其中岷江流域1430萬元,沱江2652萬元。成都、自貢、隆昌、威遠、井研等地出境斷面污染較重。
四川省自2011年起,根據河流污染受行政分割影響、跨界污染難以管控等特點,按照“誰污染、誰補償,誰受害、誰受償”的原則,在岷江、沱江流域試行跨界斷面水質超標資金扣繳制度,以經濟手段調動地方政府抓水污染治理的積極性,促使政府主動治理污染企業、規范畜禽養殖、修建污水處理設施等,扭轉改善水環境由環保部門單打獨斗的局面。
據悉,2011年扣繳1118萬元,2012年扣繳2803萬元,2013年擬扣繳408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