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西藏自治區官方消息,近10年來,西藏落實生態補償資金109.15億元人民幣,涉及草地、森林、重點生態功能區和濕地保護等。
據介紹,生態補償機制是以保護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為目的,根據生態系統服務價值、生態保護成本、發展機會成本,運用政府和市場手段,調節生態保護利益相關者之間利益關系的公共制度。
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介紹,2004年以來,每年中央為西藏投入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達7.63億元,補償范圍達65個縣、1.5億畝公益林。2011年草原生態保護獎勵機制全面在藏實施,截至目前,年投入資金增至20多億元。
據珠穆朗瑪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介紹,生態補償機制在該保護區實施后,當地民眾不再擔心野生動物傷害牲畜和作物,此前獵殺兇猛野生動物的行為幾乎絕跡,使得當地巖羊、雪豹、野狼等數量得到快速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