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省環保廳發出關于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結果的通報。根據通報,我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為優秀,位居全省第一方陣,考核得分位居全省各地市首位。
據悉,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環保廳等11部門《關于印發〈安徽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規定(試行)〉的通知》要求,省環保廳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對各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進行了考核評估。經省政府審定同意,省環保廳發出通報,2017年度各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結果為,亳州、宣城、宿州、銅陵、滁州、蕪湖、六安、馬鞍山市考核等次為優秀;阜陽、池州、黃山、淮北、蚌埠、安慶、合肥市考核等次為良好;淮南市考核等次為合格。
通報要求,各市要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強烈意識,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擺在重要戰略位置,堅持綠色發展。以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加快補齊環境基礎設施短板,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長江保護修復、水源地保護、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巢湖綜合治理攻堅戰。嚴守水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的底線,加快推進水環境質量改善,著力打造生態文明建設安徽樣板,建設綠色江淮美好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