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市政協委員走訪調研河涌環境問題。
廣州市政協“有事好商量”平臺關注治水難題,社會各界紛紛獻計獻策
“問題在水里,關鍵在岸上。”
廣州市近期召開了全市河長工作會議,會上廣州市第一總河長張碩輔給各區各河長頒發了第1號河長令,給全市11個區和市水投集團下達了全面剿滅黑臭水體任務。河涌治理勢在必行,那么廣州河長制應如何推進?民間河長和官方河長如何協作?河涌邊六米內的違法建設如何治理?近日,由廣州市政協城建委牽頭,組織市政協委員開展了“開門治水人人參與 助力河涌治理”專題調研,在“有事好商量——廣州市政協民生實事協商平臺”上,各政協委員與嘉賓代表獻計獻策,商量河涌治理辦法。
廣州市政協城建委主任崔虹認為,治水應找到水污染癥結所在,號準脈,開好方,重拳治理。為此要緊緊抓住河涌違法建設整治,“散亂污”企業整治,加快推進源頭截污、雨污分流基礎設施建設等問題。
焦點1 河長責任機制如何完善?
建議:政府部門出臺相關規定來規范
5年前,廣州市民慕容燊林開始關注起廣州河涌環境問題,為此他組建起一支民間護涌隊,每周三定期巡涌,觀察記錄駟馬涌的變化,他對駟馬涌的每一個排水口、周邊污染源了如指掌,經過幾年整治,駟馬涌從昔日的“臭水溝”變成“示范河涌”。
如今60多歲的他,是廣州荔灣區水務部門正式為駟馬涌聘請的第一位民間河長,在發現有污染情況后慕容燊林會及時跟官方河長溝通。據了解,目前廣州市各區都成立了民間河長隊伍,已逐漸成為廣州河涌治理一支不可或缺的隊伍。
民間河長和官方河長之間應如何協作?廣州市政協在此前調研中發現,河長在巡查的過程中,發現了問題后是否及時匯報及時處理,在這一方面需要進一步加強。針對部分基層河長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責任尚未真正落實的情況,廣州市政協委員付偉認為,政府部門應該出臺相關的規定來規范河長的工作,形成更有效的機制。
此外,市政協委員宋丹建議,可以建立一種跨區的河長巡查制度,異地巡查可降低干擾,減少河長的顧慮,當然還可以通過互聯網方式對河長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在“有事好商量”節目上,廣州市水務局總工程師馮明謙對此回應稱,官方河長、民間河長都是河長,最關鍵是要落實責任。在官方河長方面,廣州在全省率先推出了“互聯網+河長制”的治理模式,開通了廣州治水投訴微信公眾號來發動群眾投訴,“市民可以隨手拍,有問題上報,還可以領紅包。”
焦點2河涌邊的違法建筑為何難拆除?
建議:對于歷史遺留問題的建筑 相關部門應形成統籌規劃
在河長當中流傳一句話“違建不拆,劣水難除”。如此看來,河涌違法建設的存在,是影響水環境治理的沉疴痼疾。
所謂違法建設,是指距離河涌邊6米內的建筑物,這些違法建設不僅大量占用河道藍線,導致截污管網無法下地鋪設,還是“散亂污”場所的“寄生地”。市政協常委劉國光在調研時發現,緊靠河邊建的有宿舍、食堂、廁所等等,排出的污水直接污染了河涌,“為此治理河涌,拆違建是必須的。”
劉國光認為,對于違建要充分發動群眾,發現違建以及舉報違建,讓違建沒有“藏身之地”,此外,政府部門在發現違建后,應堅決徹底將其拆除。
不過,實際操作時卻存在拆違難的問題。據了解,目前廣州市涉及152條黑臭河涌流域范圍內的違法建設共94.09萬立方米,可由于河涌管理范圍內存在大量民居、村莊,這些民居多數擁有有效的產權證明,無法簡單定性為違法建設來進行拆除。
市政協委員柯德森表示,拆違難最大的問題在于歷史留下來的問題,不能簡單說要由違章的企業或者單位來承擔。
對此,市政協委員鄭子殷認為,在河涌六米內的建筑不一定是違法建筑,也有歷史遺留的問題,像這些有宅基地證的居民樓不能強拆。鄭子殷建議相關部門首先要有一個統籌的規劃,對于非常不利于河道治理的建筑物進行拆遷補償。
焦點3 “散亂污”場所易死灰復燃?
建議:加大法律宣傳力度 通報被處罰企業
據了解,違法建設中除了部分居民樓之外,很大一部分是來自于“散亂污”企業,這同樣是河涌主要的污染源之一。
“散亂污”企業指的是環保設施不足、污染嚴重的企業,多數是一些印花、電鍍類的工廠作坊,大部分集中在夜間排污,管控打擊難度大。據了解,2016年以來,廣州全市已完成清理整頓“散亂污”場所累計逾5萬個。
針對“散亂污”問題,廣州市已大規模鋪開了洗樓、洗管、洗井、洗河的工作。目前,各區摸查建筑物166.19萬棟,截至6月30日,完成洗管783公里,洗井24566個,今年上半年全市有474條河道開展“洗河”工作。其中,村級工業園就是散亂污企業的集中地區。
由于“散亂污”企業規模小,轉移快,隱蔽性強,市政協委員付偉建議相關部門要明確各方的責任,加大執法的力度,同時層層施壓,把排查和清理散亂污企業的責任落實到相關的區,特別是鎮和街。
“不過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一味關停企業,應該是正確引導,讓這些企業轉型升級。”市政協城建委主任崔虹表示,可以考慮把工業園區連片改造,做成工業園區集中污水處理,將環境保護各方面的措施都做到位。
在節目錄制現場,廣州市工信委副主任張宏偉回應稱,下一步將對用水用電大數據梳理“散亂污”場所重點排查名單,為避免死灰復燃,擬建設“散亂污”場所大數據監管系統,對異常情況進行預警,將使用異常情況有“散亂污”可能的名單及時報送各區、街鎮進行核查處理。
焦點4 市民反對周邊建污水處理廠?
建議:可推廣地下凈水廠模式 解決鄰避問題
眾所周知,工業污水和生活污水會通過市政管網流入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如此可見水務基礎設施建設也是防止河涌受污染的重要環節。
2017年,廣州市44個城中村已全部進場施工,新建成5座污水處理廠。2018年以來,繼續開工建設6座污水處理廠,新建污水管網1250公里,完成70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然而附近居民區的反對意見不斷,認為污水處理過程將散發有害氣體,對周邊居民身體健康不利。
針對這一情況,廣州市政協委員對京溪凈水廠進行走訪調研,了解到京溪地下凈水廠是地埋式污水處理廠,為了盡量減少征地,將污水處理的主要工藝池體及構筑物全部埋于地下,建成后地面將作為公共綠地,優化周邊居民的居住環境。
這種凈水廠模式是否值得推廣?市政協委員宋丹認為,在水務建設基礎設施的時候可以因地制宜,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建設,從而解決鄰避問題。
市政協常委劉國光表示,加強對基礎設施的管理監督以及加強宣傳是必不可少的。
對此,廣州市水務局總工程師馮明謙表示,黑臭水體的整治離不開基礎設施建設,在未來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中該局將參照京溪污水處理廠的選址和建設模式,把污水處理設施建到地下,將地面建設成為可以供市民休閑娛樂的花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