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上午,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32次主任會議召開,會議傳達省人大關于“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會議和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精神傳達學習會”的精神,研究貫徹意見。市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潘新潮主持會議。
會議強調,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立法工作方面的重要論述,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來。要對照會議精神進一步抓好市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工作,做好溝通積極推進《東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立法,并把飲用水源水質保護納入市人大常委會檢查監督范圍,提早做好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
本次會議研究決定了召開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的議程、日程、列席人員范圍,討論了《對市政府〈關于我市友好城市有關工作的情況報告〉的初審報告》《對市政府<關于我市區域中心醫院建設情況報告〉的初審報告》《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實施情況的報告》《關于提請市人大常委會確定基層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名額的議案(代擬稿)》。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楚良、李滿堂、何躍沛、黃耀成,秘書長朱斌華出席會議,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黃慶輝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