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公布了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下稱“水十條”)實施情況考核結果,評定浙江省為優秀,這也是浙江省連續第二年獲得優秀。
據悉,“水十條”考核內容包括水環境質量目標完成情況和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兩個方面。其中,水環境質量目標完成情況為剛性要求。
在水環境質量目標完成情況方面,2017年,浙江省103個地表水考核斷面均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其中,22個設區市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達到考核要求,32個地下水質量考核點水質級別保持穩定且極差比例控制在考核目標范圍內,5個入海河流斷面水質均達到年度考核目標,排查出的6條城市黑臭水體全部消除黑臭。
在水污染防治完成情況方面,2017年,浙江省完成一級A提標改造城鎮污水處理廠48個、城鎮污水配套管網建設3000公里、非法設置和設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整治303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建制村3790個等重點工作,以及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十小”企業生產項目全部取締等。
水污染防治既是攻堅戰,更是持久戰。今年以來,浙江省啟動實施了“五水共治”碧水行動,全面開展了“污水零直排區”創建等十大專項行動,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顯著。1月至10月,全省103個地表水斷面、22個設區市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5個入海河流斷面均達到年度考核目標,多項任務已經提前完成年度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