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個市(州)考核等級為優秀
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日前,省環境保護廳會同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等省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對2017年度全省各市(州)及貴安新區落實《水十條》情況進行了考核。考核結果已經省人民政府審定。
經綜合評價,黔南州、黔東南州、貴陽市、黔西南州、六盤水市、銅仁市、安順市等7個市(州)考核等級為優秀;遵義市、畢節市和貴安新區等考核等級為良好。
據悉,依據《貴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黔環通〔2017〕158號),考核內容包括水環境質量目標完成情況和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兩個方面,其中,水環境質量目標完成情況為剛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