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六安市人民政府網站獲悉,近日,省環保廳和省財政廳通報了10月安徽省地表水斷面生態補償結果,按照斷面水質惡化和改善的情況,全省16個地市中,合肥和六安獲得生態補償金額并列第一,均為425萬元。
生態補償,是一種讓生態環境保護者或受害者得到補償的制度設計,以“誰超標、誰賠付,誰受益、誰補償”為原則。根據《安徽省地表水斷面生態補償暫行辦法》,斷面水質超標時,責任市支付污染賠付金;反之,斷面水質優于目標水質1個類別以上時,責任市獲得生態補償金。
根據省環保廳和省財政廳的通報,今年10月,全省121個地表水生態補償斷面中,賠付因子超標斷面9個,產生污染賠付金合計750萬元,水質提升斷面44個,產生生態補償金合計2575萬元。
按照斷面水質惡化和改善的情況,淮南、宿州和池州三市支出金額較多,分別支出250萬元、200萬元、150萬元;因斷面水質改善獲得收入并列第一的是合肥與六安,均收入425萬元,其次是宣城和阜陽,各收入250萬元。
今年1月起安徽省施行的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借鑒新安江試點經驗,采取“水質對賭”模式。辦法明確,在全省建立以市級橫向補償為主、省級縱向補償為輔的地表水斷面生態補償機制;將跨市界斷面、出省境斷面和國家考核斷面列入補償范圍,實行“雙向補償”。省環保廳按照斷面屬性,每月計算各補償斷面的污染賠付和生態補償金額。按照規定,省財政通過年終結算、直接收繳或支付等方式,對各市斷面的污染賠付金和生態補償金進行清算。省、市財政獲得的資金專項用于水污染綜合整治、水生態環境保護、監測能力建設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