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省生態環境廳公示了去年我省地下水污染場地,共有兩處。
根據《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晉政發〔2015〕59號)以及《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行動計劃》(晉政辦發〔2017〕35號)要求,去年,省生態環境廳以全省礦產資源開發區域、廢渣堆棄場地等區域為重點,通過實地調研、資料查閱等形式,提出2018年全省地下水污染場地兩處,分別是:位于運城市新絳縣的山西高義鋼鐵有限公司橋東、閆家、南李、龍泉等村莊廢渣傾倒點;以及位于太原市晉源區的太原化工工業集團太化氯堿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