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作為分管領導確實存在領導不力、對分管部門監管不到位,對黑臭水體整治不力、督促落實不到位,導致老運糧河水體黑臭現象沒有及時整治,對全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對此我負有直接責任。”面對昆明市西山區紀委監委送達處分決定書的人員,區水務局滇管執法大隊副大隊長進行了深刻反思。
據了解,2018年5月27日至10月16日期間,國家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第十三督查組、區長熱線辦、數字城管以及云南電視臺《都市條形碼》欄目先后接到群眾舉報老運糧河水體有黑臭現象,但相關部門和屬地街道辦事處均未對老運糧河水體有黑臭現象進行整治。2018年10月27日、28日,國家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專項巡查第十二組對西山區老運糧河水質進行現場檢查,結果顯示屬于輕度黑臭水體。2018年12月5日,昆明市紀委向西山區委下達《責成辦理通知書》(昆紀案責字〔2018〕38號),要求對西山區老運糧河黑臭水體整治工作不力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并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嚴肅處理。
針對這一問題,西山區紀委監委高度重視,認真履行職責,成立責任追究問責組,根據已有的問題線索立即對老運糧河黑臭水體整治不力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嚴肅查處環境保護領域的失職瀆職行為,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終身追責、權責一致”的原則,既追究企業責任,又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并依據調查結果,對老運糧河黑臭水體整治不力的2家單位和17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其中問責5人、黨紀政務處分2人、談話提醒8人、免職1人、辭退1人,責令2家單位作出書面檢查,老運糧河水體黑臭現象得到了徹底整治。
西山區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全區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盯生態環保方面的違紀違規問題,嚴肅查處隱藏在背后的黨員干部失職瀆職行為,從嚴從重問責,徹底破除少數領導干部的僥幸心理,為做好西山區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堅強紀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