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檢察院與豐澤區河長辦開展聯合巡河行動,對豐澤區飲用水源地北渠開展巡查,重點對涉及北渠飲用水的2處污水泵站進行了現地調查,督促街道等相關部門加強整治,杜絕一切污水直排北渠。
為了保護飲用水源安全,確保群眾喝上放心水、安全水、健康水,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該院依法對本轄區水污染防治和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工作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具體執法檢查中,依托河長辦工作平臺,該院與農業農村和水利部門開展針對北渠飲用水源地專項排查,檢察干警向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工作人員向檢察院人員了解轄區內北渠的流向、水閘、水量等基本情況和周邊污水旁放情況,雙方共同走訪北渠北峰街道段和清源街道段,確保措施保護到位,切實保護群眾飲用水的“生命之源”。
據了解,該院專門成立了“飲用水源地保護”活動領導小組,定期組織人員深入該區水庫源頭、重要渠段開展保護生態環境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周邊群眾環境保護、水源保護意識。針對水庫飲用水源地遭受污染問題,綜合運用檢察建議、督促履行職責、公益訴訟等方式,加強對生態環境領域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監督,并積極發揮檢察職能優勢,協調聯系區河長辦、農林水等部門開展集中統一保護行動。
同時,該院聯合區河長辦建立監督協作機制,設立派駐區河長辦檢察官工作室,強化常態化巡查監督。聯合區河長辦共開展晉江水域巡查26次,督查30余家涉河涉水污染的企業,針對排查出的問題發出訴前檢察建議,促使涉河涉水違法行為得到遏制,有效推動提升水域治理與管護水平,維護優化水域生態功能。
此外,該院還加強與區河長辦、水利局、環保局、公安局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動水流域生態保護領域兩法銜接工作機制的完善和落實;強化司法辦案,綜合運用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審判監督、檢察建議等多種手段,發揮督促起訴、訴前程序、公益訴訟等職能,加大法律監督力度,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開展‘飲用水保護’是我們檢察機關踐行人本理念,維護綠水青山和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的一個重要縮影。”該院負責人介紹,下一步,將充分發揮檢察生態資源監管職能,充分運用好公益訴訟手段,使檢察工作轉化為護航綠水青山的“再生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