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近日,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生態環境廳聯合制定下發了《自治區城市黑臭水體排查治理攻堅作戰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到2020年底,全區地級城市建成區基本實現城鎮截污納管全覆蓋,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90%以上,其他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顯著提高。
《方案》提出,在城市黑臭水體排查治理中,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統籌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關系,重點抓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源頭污染管控和體制機制建設;落實城市政府主體責任,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強化部門、區域協調和牽頭部門、責任部門的聯動,形成合力;暢通公眾監督渠道,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扎實有力推動治理工作開展。
《方案》要求,各城市要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普查,特別是對已掌握的水體污染情況和群眾投訴舉報情況,嚴格按有關檢測指標再次進行評估確認;加快實施治理。對于排查出的新增城市黑臭水體,按照控源截污、內源治理、生態修復、活水保質的技術路線有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