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輪督察均有望保持高層級、大力度。回顧第一輪督察,共約談黨政領導干部1.8萬人,問責1.8萬人,其中處級以上高達875人。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組長通常由現職或近期退出領導崗位的省部級干部擔任,督查力度、廣度和滲透度均為最強。而第二輪環保督察組長同樣由相關司局級干部擔任,仍有望保持常態化的嚴格深入督查。
同時,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強化監督方式,縮短進駐時間,同時督察范圍更廣,手段更豐富。第一輪督察期間,督察組進駐時間約為一個月,覆蓋全國所有省市。而第二輪規定進駐時間不超過10天,且督察工作由工作組獨立開展工作,不干擾、不替代地方正常工作。同時還將應用衛星遙感、紅外識別、無人機等高科技技術,進一步提高督查的效率和效果。
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重點行業為“大氣污染”,第二輪主要為“水污染”和“固廢/危廢污染”。各省在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中的整改項目主要集中在大氣污染領域,如改造燃煤鍋爐、淘汰高排放老舊機動車、治理揮發性有機物等。而第二輪7個專項治理內容則更多集中在水治理和大固廢領域。
(1)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將推動剩余黑臭水體治理,同時有望擴大污水治理空間。住建部、生態環境部在2018年9月30日聯合印發《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截至目前,全國認定的2100個黑臭水體扔有264個正在治理中,91個正在制定治理方案,第二輪環保督察將推動剩余黑臭水體的全面治理。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問題方面,各省市于2018年紛紛公布問題清單,本輪環保督察將重點核查這些問題清單,有望拓展污水處理空間。
(2)“清廢行動”推動固廢及危廢處理行業發展,打擊洋垃圾入境力度空前。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提出“清廢行動”,即對11個省(市)的6個未解除掛牌督辦問題逐一核查,對其余問題開展抽查。繼18年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之后,本輪督察將繼續加強打擊力度,抽查14個省市的固體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環保措施落實情況。除清廢行動外,長江地區污染整治還包括長江“三磷”整治的督察。另外在固廢領域仍推進“斯德哥爾摩公約和汞公約履約專項”,協同長江清廢等活動進一步加強危廢的存放處置和處理。
投資建議:繼續推薦水處理領域的優質企業國禎環保,同時建議關注工業水處理+危廢布局推進的上海洗霸;同時督察的大力度廣范圍仍有望推動監測行業尤其是水質監測的精細化運維,推薦監測領域優質企業理工環科、先河環保和聚光科技。此次督查中固廢領域仍為推進重點,疊加2019年以來危廢安全事件頻發,首先推薦土壤修復龍頭+固廢、危廢全面布局的高能環境,建議關注危廢龍頭東江環保、以及再生資源龍頭中再資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