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省生態環境廳舉行5月例行新聞發布會。記者從會上獲悉,今年江西省將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重點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深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行業達標排放等10個方面的執法工作,切實整治好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目前,長江江西段及贛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動已經啟動,具體范圍為長江江西段自瑞昌市黃金鄉下巢湖村開始至彭澤縣馬當鎮湖西村止,岸線全長約152km;贛江干流段自章水和貢水在贛州匯合處開始至九江市永修縣吳城人工湖(含東、南、北支),共涉及南昌、九江、贛州、宜春、吉安5個設區市共26個縣(市、區)。
原則上,排查范圍以兩側現狀岸線為基準向陸地一側延伸2公里及向水面一側延伸200米,包括所有人工岸線(城鎮岸線、漁業岸線、臨江工業岸線、江堤岸線、特殊用途岸線等),自然岸線(灘涂、濕地等)和江心島。具體范圍可根據產業布局、排污特征等實際情況適當擴大。
排查對象為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隧洞等直接向河流排放廢水的排污口,還包括所有通過河流、灘涂、濕地等間接排放廢水的排污口。對一些容易出現的排查盲區(如水下、橋下、草叢下、碼頭下等隱蔽區域),要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確保排查實效。對可能存在暗管、滲坑、裂縫等偷排的,要探索運用熱紅外成像、探地雷達、管道機器人等先進技術,必要時要采取工程機械措施。
江西省計劃用兩年時間,全面摸清長江江西段、贛江干流段入河排污口底數,制定整治方案并持續推進整改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范體系,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
根據部署,2020年5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監測,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分類整治入河排污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