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地遭遇挫折的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在廣西南寧的內河整治中卻收到了明顯成效,不僅規范了采購程序,讓項目公司有了合理收益,也避免了增加政府隱性債務的風險。
近日,生態環境部專門就這一案例向媒體進行了推介。早在2008年,南寧市就開展了城市內河水系綜合整治,并于2009年提出打造“中國水城”的目標。但到2014年內河水質不佳的問題并沒有得到解決。環保監測數據顯示,除邕江南寧市境內河段水質能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標準和八尺江水質為Ⅴ類外,其他內河水質均為劣Ⅴ類,與規劃目標尚存在較大差距。
2015年,南寧市決定選取試點項目先試先行,為其他內河整治提供參考樣本。竹排江上游植物園段(那考河)作為南寧市首個PPP項目先行開工。
竹排江上游植物園段(那考河)治理難度極大。治理前,河道污染嚴重,水質為劣Ⅴ類,基本上成了納污河。
南寧是怎么操作這個PPP項目的呢?據了解,南寧市成立了由市規劃局、市環保局、市法制辦、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財政局、市采購辦及南寧建寧水務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相關人員組成的工作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和推進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項目,以及完善項目實施方案和合同范本、啟動項目投資人的采購、落實與合作企業的投資協議等。
南寧市還采納了專業咨詢顧問機構提供的意見,在原河道整治工程、河道截污工程、河道生態工程、沿岸景觀工程的基礎上增加了污水廠建設工程、海綿城市示范工程和信息監控工程,調整后總投資約10.01億元。
項目交易結構設置為:由南寧市政府授權南寧市內河管理處作為實施機構,代表政府進行PPP項目前期準備工作、進行社會資本的采購并簽署PPP項目協議;授權南寧建寧水務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政府方出資代表,與中選社會資本成立項目公司,持股比例10%,在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事項上具有一票否決權,發揮內部監管的作用。
另外,中選社會資本在項目公司的持股比例為90%。項目公司注冊資本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為20%,其余資金缺口通過融資的形式獲得。項目公司負責項目的設計、投資、建設和運營維護。在運營期,南寧市財政局將流域治理服務費納入中期財政規劃和相應年度財政預算,并根據實施機構的績效考核結果撥付流域治理服務費。
南寧市有關部門介紹,上述設計的創新之處在于,立長效機制,根據南寧市水功能規劃的要求(2020年竹排江上游植物園段水質達到Ⅴ類,2030年達到Ⅳ類)和社會投資人的合作意愿,確定十年的合作期。其實是建設運營一體化。南寧市采用的是DBFO(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設計-建設-融資-經營)的運作方式,給予社會投資人充分優化設計的權利,合作期滿將項目資產和經營權移交給政府。
“山青水秀生態美”已成為廣西最大的品牌、最大的優勢和核心競爭力。
對于項目公司擔心的風險分配問題,南寧市的這一項目將項目用地風險、政策風險、法律風險、審批延誤風險和上游水質不達標風險等分配給政府方承擔,而主要的建設風險、運營風險由社會資本承擔,對于不可抗力、宏觀經濟和行業政策規定變化風險雙方共擔。水質在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中的得分權重達到68.49%。河道治理后,以影響商業開發產生的收益可激勵項目公司。
2015年3月19日,項目公司即南寧北排水環境發展有限公司成立。6月,項目開工建設。2017年3月1日,項目進入運營期。經過優化設計的項目總投資約11.9億元,仍低于原可研的估算投資額。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這一項目已實施7次績效考核,考核平均得分97.61分,政府累計向項目公司撥付流域治理服務費4.01億元。第一財經記者從生態環境部了解到,這一項目已先后被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國家發改委列為第二批國家級PPP示范項目。
“PPP模式始于英國,上世紀90年代引入我國。該模式培養了像桑德國際、北控水務、碧水源、博天環境等一大批國內大型民營環保企業,推動了環保產業的發展。”北京大岳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金永祥說。
他表示,PPP的遴選和控制機制能夠有效控制地方政府盲目投資的沖動。“實際能落地的都是經過了社會資本方和金融機構按照市場機制檢驗的好項目。”
有專家也對記者表示,水環境治理項目具有很強的技術綜合性及復雜性,若技術方案、交易方案不足,項目的實施進度、投資控制、水質效果均難以保障;若考核指標不合理,不但無法達到激勵效果,反而會埋下重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