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河長巡河治點。建立“河長+警長+網格長”治水體系,將721條溪河、342座水庫、17206口山坪塘、1290處石河堰全部納入河長制實施范圍。推行1名河長、1張巡河圖、4張清單、N個項目“1+1+4+N”工作法,鼓勵各級河長“步行”巡河,到一線、查問題、辦實事。今年以來,全市各級河長累計巡河21.16萬余人次,完成重點污染源整改2395個。
二是流域考核治線。建立流域生態補償激勵機制,市財政統籌專項資金對驢溪河、西溪河和長灘寺河實行上下游斷面水質按月定期監測、考核和補償。對全市12條重點小流域、重污染流域制定專項整改方案,納入市級監督管理重點內容。今年以來統籌專項資金3500萬元,結算生態賠償金48萬元。
三是完善條例治面。制定《廣安市污水處理條例》,明確河(湖)長在污水處理工作中的職責,依法推動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規劃建設運營維護。頒布施行《廣安市集中式飲用水安全管理條例》,嚴格落實集中式飲用水水質檢測信息共享及發布機制,實現飲用水從源頭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