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超采、污染,致京津冀水環境形勢十分嚴峻。
近期,多家機構發出警報,呼吁全面推行“定額管理、超用加價”措施,壓實責任,把地下水水位回升作為衡量超采治理成效的硬性指標,獎懲同步實施。
在本月出版的《環境科學研究》刊物上,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國家環境保護地下水污染模擬與控制重點實驗室、生態環境部土壤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監管技術中心的多位專家表示,在京津冀地區,75%以上城鎮生活飲用水均來自地下水,地下水環境質量是京津冀地區的飲水安全與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隨著對地下水的持續開采,京津冀局部地區地下水位持續下降,由此引發的各種環境問題日益突顯。
去年初,上述機構已發出警報稱,地下水作為京津冀地區重要的戰略水資源和飲用水源,其超采問題和環境質量惡化趨勢一直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嚴重危及該區域飲用水安全與可持續發展。
調查發現,京津冀地區地下水污染源點多面廣,工業園區、填埋場、加油站、生活、農業污染源均大量分布,涵蓋加油站、垃圾填埋場、危廢處置場、礦山開采區、高爾夫球場和再生水農用區等多種污染源類型。
本月,一份清華大學環境學院等機構的《京津冀化工場地地下水污染修復治理對策研究》報告介紹,京津冀化工場地地下水污染問題突出,嚴重威脅當地飲水安全和可持續發展,亟待開展修復治理。

環保人員在檢查地下排污口。攝影/章軻
清華大學環境學院研究人員宋易南介紹,京津冀是重化工產業地區,有大型化工園區20余個,有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上萬家,加油站近10000座。 由于企業搬遷、設施老化導致跑冒滴漏、廢水違規排放、突發事故等,污染物通過土壤遷移或直接進入含水層導致地下水污染。京津冀淺層地下水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占比近30%。
宋易南介紹,化工場地地下水特征污染物來自化工原料或化工過程中間產物,以苯系物、氯代烴和石油烴類最為常見,這些污染物具有致癌、致畸、致突變效應,對人體健康危害巨大。
近年來,由于化工場地事故導致的地下水污染公眾事件時有發生,如2014年的“蘭化事件”,因蘭州市石化管線泄漏導致地下水受到苯的污染,自來水廠出水苯超標20倍,致使當地居民飲水困難。
《京津冀化工場地地下水污染修復治理對策研究》報告稱,公開資料顯示,京津冀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中化工污染場地占比高達44.1%,是主要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
第一財經記者注意到,河北省近期瞄準地下水問題,動作頻頻。
6月10日上午,河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主任王東峰主持召開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會議。會議強調,“深化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推動水環境質量和地下水位實現雙提升”。
6月2日,河北省省長、省推進華北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行動領導小組組長許勤主持召開省推進華北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行動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工作推進情況匯報,審議《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成效考核和問責辦法》。
而在6月5日,河北省白洋淀流域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掛牌成立。該中心統一行使白洋淀流域水生態環境監測省級事權,“負責白洋淀流域水環境功能區、地下水監測及入河入淀排污口監督抽測”。
今年4月13日,河北省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時表示,將“深化地下水超采治理,全省累計壓減地下水超采量36.46億立方米,滹沱河、滏陽河和南拒馬河3條試點河道累計補水16.3億立方米。”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生態環境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明確,將土壤污染防治、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化學品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以及其他地方性大氣和水污染防治,確認為地方財政事權,由地方承擔支出責任,中央財政通過轉移支付給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