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省政府新聞辦25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山西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級生態環境保護監察專員李凌昇表示,圍繞“依法治污”“科學治污”“部門聯動”等關鍵詞,山西全面推進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并取得良好成效。
推進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是讓山西母親河水量豐起來、水質好起來、風光美起來的重大舉措。2020年1-6月汾河流域13個地表水國考斷面中,Ⅰ-Ⅲ類水質優良斷面較2017年同期增加了1個;劣Ⅴ類水質斷面全部消除,較2017年同期減少了8個;6月單月及1-6月水質均創歷年同期最優……汾河流域水質持續改善,水污染治理取得積極進展。
據了解,近年來山西將汾河流域生態環境治理作為生態環境保護的重中之重,出臺了《關于堅決打贏汾河流域治理攻堅戰的決定》《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堅方案》《山西省黃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堅方案》等文件,在三晉大地打響保護母親河的攻堅戰。
同時,2019年山西省人大頒布《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條例》,山西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聯合發布《山西省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等地方標準。李凌昇介紹稱,地方標準立足山西水污染防治形勢和工作實際,其中有不少指標都要嚴于國家標準。
在科學治污方面,山西科學謀劃水污染治理重點工程,三年來累計實施汾河流域省級水污染治理重點工程257項、市縣級水污染治理工程984項,投資總額約178.5億元。
其中,通過脫氮除磷工藝改造、保(提)溫提效等措施,汾河流域46座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三項主要污染物達到地表水Ⅴ類標準。
為強化部門聯動形成合力,山西省直5個相關部門建立了“159”工作機制,共同推進重點治理任務。山西省住建廳、水利廳、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以及公安廳分別負責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河道清淤清垃圾“清河行動”、工業企業及工業園區污水治理、農灌退水管理、查處環境污染刑事犯罪等工作。
“汾河流域生態環境的變化是巨大的、可喜的,但也是初步的、階段性的。”李凌昇認為,為保持汾河生態環境穩定向好發展,山西將在構建生態水量保障機制、加強汛期污水直排管控、開展上游生態治理系統工程等方面加強部署,持續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