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生態文明體制改革顯成效
自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市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小組各成員單位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會議精神和省委各項決策部署,實施“生態蘭州”戰略,啟動各項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舉措,不斷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生態文明建設成效顯著。
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
全面啟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成立蘭州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按計劃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持續推進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空間規劃體系逐步建立。開展重大專題成果研究,啟動市縣兩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建立“多規合一”的蘭州市空間規劃體系,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積極開展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工作。集中設置并保護好永久基本農田,合理確定城鎮開發邊界。確定全市國土空間發展的目標戰略和空間格局,明確全市國土空間開發、利用、保護、修復和治理的目標、任務、措施。
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
推行排污權交易制度。在全省率先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交易試點工作,制定出臺了排污權有償使用交易管理辦法、資金管理規定、初始排污權確權等管理制度。依托蘭州環境能源交易中心,探索運用市場機制推進節能減排新途徑,在國內首創了“1+5”低碳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截至2020年12月,蘭州市共組織排污權交易19次68場,交易總金額1377.32萬元。推行水權交易制度。
制定了《蘭州市水權交易試點實施方案》,在七里河區工業領域開展試點交易,完成榆中縣119個農業取水戶和七里河區67個工業取水戶的水權分配和水權證發放工作。初步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出臺了《關于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嚴格落實《甘肅省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進一步推動大規模國土綠化進程,強化森林資源保護,加強森林植被恢復費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完善主體功能區制度,督促指導榆中縣、永登縣、皋蘭縣做好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縣向上爭取資金和項目資金核查工作。2016-2020年共爭取轉移支付資金7.3億元。
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改革
一是堅決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在“藍天”保衛戰方面,深度挖潛工業源減排空間,推進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全面淘汰縣城10蒸噸及以下的現役燃煤鍋爐,持續推進冬季清潔取暖;嚴防死守低空面源污染,強化揚塵和餐飲油煙管控,遏制“四燒”反彈。在“碧水”保衛戰方面,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常態化實施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開展黃河流域生態環境及污染現狀調查,有序開展排污口規范化整治工作;統籌推進工業企業、城鎮生活、船舶碼頭等重點領域水污染治理和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專項行動。在“凈土”保衛戰方面,深化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應用,加強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管控;完善全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監管聯動機制,實現建設用地多環節協同管控;強化土壤污染防治基礎能力建設和土壤環境監測能力建設;二是加強工業園區環境監測,完善污染物排污許可制度,現已完成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共計4768家,發證登記率均為100%;三是建立污染防治區域聯動機制,持續開展枯水期水污染聯防聯控工作,與海東市、白銀市等上下游城市共保聯治,有效促進了湟水流域和黃河干流水質改善,湟水流域水質由劣五類改善到三類,黃河干流岸門橋上游水質穩定保持在二類;四是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制定出臺《蘭州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在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礦產資源開發、飲用水源保護等領域探索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例實踐;五是推進國有林場和林權制度改革。國有林場由21個優化整合為16個,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實現財政全額供給;印發實施《蘭州市完善集體林權制度實施方案》,推進集體林權規范有序流轉,促進集體林業適度規模經營,培育林業專業合作社、家庭林場、林下經濟示范點等共計258個,實現林下經濟總產值12.01億元。
建立健全農村環境治理體制機制
科學推進農藥化肥零增長行動。全面監管全市539家農藥經營企業,大力推廣病蟲害綠色防控等技術,禁止高毒高殘留農藥經營使用,實現農藥持續減量;大力推廣有機肥、生物菌肥,開展耕地土壤綜合防控,實現了化肥使用總量負增長。深入推進廢物資源化利用。截至目前,畜禽規模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5%,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廢舊農膜回收利用率達到63.6%,尾菜處理利用率達到39.9%,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廣泛開展。組織開展了農村廁所、風貌、垃圾“三大革命”。全市建成和在建農村戶用衛生廁所9.18萬座,行政村衛生公廁667座,實現行政村衛生公廁全覆蓋,創建“清潔村莊”656個,實施農村改炕4萬戶、改灶3800戶,推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由點到面、由表及里、由粗到精梯次提升。
落實生態文明績效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
建立生態文明目標體系。修訂了《蘭州市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實績考核辦法》,依據各區縣功能定位,合理設置生態保護分項考核權重。區縣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分類包含單位GDP能耗降低率、黃河(長江)流域生態保護、水資源管理(河長制落實情況)等8個分項共15個單項指標。實施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等規定。截至目前,共處置生態環境領域問題線索71件,問責處理300余人。
生態建設提質增效 城市生態屏障初步形成
有效管護各類綠色資源。高度重視森林草原和城市園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依法管護152萬畝天然林、144.5萬畝國家重點公益林、14.8萬畝濕地、10萬畝城市園林綠地及古樹名木等綠色資源。全力建設蘭州城市“后花園”。依山就勢造風景,添綠建景增特色。九州臺、大蘭山、大青山等景區逐年加大投入,實施了羅九公路景觀道路提升改造、蘭山棧道綠化、華夏長廊三期、小游園建設等項目,全力打造城市生態屏障。精心管護蘭州生態“大氧吧”。實施增容擴綠項目,新增封山育林面積4萬畝,森林撫育2.6萬畝,完成43.3萬畝南北兩山天保二期工程的管護任務,南北兩山綠化面積由58萬畝增加到62萬畝,南北兩山林區生態系統服務總價值從1999年的4.6億元增加到2019年的76.74億元。
“三大保衛戰”圓滿完成 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2020年蘭州市全面打贏了三年藍天保衛戰收官之戰,國家考核的兩個剛性關鍵指標實現歷史性突破。一是優良天數首次突破300天大關,達到312天,創歷史新高。二是細顆粒物濃度實現歷史性達標。2020年,全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312天,較2013年增加119天,優良天數比例85.2%,較2013年上升32.3個百分點;全市空氣質量綜合質量指數4.93,較2013年下降23.0%;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分別為76微克/立方米、34微克/立方米,較2013年降幅分別為50.5%、48.8%,未發生人為因素導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
自2013年以來,黃河干支流國考斷面新城橋、什川橋、湟水橋、先明峽橋以及省考斷面享堂橋、包蘭橋水質達標率100%,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
截至目前,全市未發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導致農產品質量超標且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事件,也未發生因疑似污染地塊或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不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事件。
環境是民生,青山是美麗,藍天是幸福。
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美麗中國的重要制度保障。下一步,蘭州市將持續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鞏固擴大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果,建設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蘭州,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為建設美麗中國作出新的更大的蘭州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