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深圳、珠海、東莞、中山、清遠市水務局(水利局),汕頭、河源、江門、陽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陽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佛山、韶關、梅州、惠州、汕尾、肇慶、云浮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據氣象部門預報,5月30日至6月1日我省粵北、珠江三角洲、粵東市縣有暴雨局部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未來5天雷雨時伴有短時強降水,局地8級左右短時大風等強對流天氣。鑒于當前防汛形勢,我省于5月31日08時30分啟動防汛Ⅳ級應急響應。為切實做好城市排水防澇防御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筑牢底線意識,迅速進入防御臨戰狀態,堅決落實責任
要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及省防總的工作要求,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堅決克服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強化防大汛、搶大險的責任意識,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夯實層級責任,對城市排水防澇工作進行再檢查、再部署、再落實。再次對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城市排水防澇工作的通知》(建辦城函〔2021〕112號)要求,深入開展城市排水防澇再檢查、再部署、再落實工作。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2021年全國城市排水防澇安全及重要易澇點整治責任人名單的通告》(建城函〔2021〕25號),全面分解城市排水防澇責任,確認責任到崗、到人,層層抓好落實,防范人員傷亡事故,確保城市安全度汛。
二、細化隱患排查,扎實做好城市排水防澇應急工作,防范內澇風險
要切實做好城市排水防澇應急工作,積極做好汛期應對工作,排查風險隱患不留盲區,再次對城市內澇積水隱患進行排查處置,抓緊督促整改,對暫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專門處置方案,必要時安排人員值守。一是積極做好城市管網、河道清淤工作,加強內河涌、河湖水系的疏浚,及時排空湖泊、濕地等受納水體,發揮其滯滲、調蓄和雨水排放等作用,保障城市汛期排水通暢。二是對易發生短時徑流量突增的地點、立交橋、地下構筑物、棚戶區以及往年易澇點等城市內澇隱患重點區域逐一制定除澇方案,加強應急值守。三是加強應急搶險工作,按照應急預案切實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應急物資和搶險人員,防止因暴雨內澇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四是加強供水廠、變電站、排水泵站等市政基礎設施度汛防護工作,強化垃圾填埋廠、建筑余泥場等堆埋場所的管理,劃定防護范圍,防止滑坡、水體污染等事件的發生。
三、堅持協調聯動,加強汛期信息報送共享工作,做好應急值守
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和雨水汛情發展,全面落實城市防汛應急制度。加強與氣象部門的信息共享,及時將氣象預警信息轉發城市排水有關部門、單位,對可能出現澇情險情作出提醒,為設施運行、應急處置等提供支持。主動與水利部門做好銜接,明確汛期河湖控制水位,及時騰空,確保排水通暢,避免外洪倒灌。要按照應急預案,落實應急處置有關人員、設備、物資,確保應急處置有條不紊。嚴格執行汛期應急值守,確保通信聯絡暢通,一旦出現災情險情,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汛期發生災情險情的城市,務必于2小時內將基本情況報送我廳,于2天內將基本情況、原因分析、應對措施報送我廳。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