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汛期,遇到強降雨后,河道內水位上漲,污染物沖刷入河或是污水溢流等都是影響水質的重要因素。按照全省的統一部署,從6月15日至9月30日,我市將開展保汛期水質穩定專項行動,重點對城鎮排水系統、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重點排放污水企業、農村生活污水等7個重點方面實施嚴格管控,確保汛期我市汾河流域國考斷面水質穩定達標。
據介紹,經過全市上下堅持不懈的努力,2020年6月汾河太原段國考斷面全面退出劣V類,2020年全年汾河太原段國考斷面全部達標。而且,2020年太原市地表水環境質量改善率36.23%,在全國332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排名第六。
雖然取得了不錯的成績,但是國考斷面水質穩定達標仍然存在短板,主要集中在汛期降雨后水質波動較大。對此,我市將通過多項舉措嚴格控制汛期水質污染。全市有關部門將緊盯汛期水污染防治的薄弱環節,聚焦城鎮排水系統、雨污管網分流、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重點企業排污、農村污水治理、入河排污口監管等方面,靶向攻堅、精準治污、科學治污,迅速開展集中整治,加快推進汛期水污染防治,補齊水污染防治短板,建立保汛期水質穩定的長效機制,確保我市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同時,切實落實河(湖)長責任制,加強汛期的巡查管護、城市排水管控,不僅要做到守水有責,更要做到守水有方。此外,我市將加強監督執法力度,嚴厲打擊超標排放、偷排偷放、侵占河道水體等涉河湖違法違規行為,堅持零容忍、動真格,嚴肅問責、堅決追責,讓汾河“水量豐起來、水質好起來、風光美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