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污防辦)近日印發通知,明確要求南渡江沿江8市縣開展南渡江流域水污染聯防聯控專項行動。這是海南日報記者7月25日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的。
上述沿江8市縣包括:??谑小①僦菔?、澄邁縣、定安縣、屯昌縣、昌江黎族自治縣、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白沙黎族自治縣。此次行動為期一個月,即從今年7月21日起至8月21日結束。
按照要求,南渡江沿江8市縣要結合本地實際,圍繞相關重點工作安排協同推進,同步持續深入開展“清河行動”。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在建立施行流域水污染聯防聯控長效機制方面,省污防辦要求實行環境問題“吹哨人”制度,轄區河段發現水污染問題,并可能影響下游市縣水質的,屬地市縣政府應在采取果斷措施、消除污染影響的同時,嚴格履行“吹哨人”責任,第一時間向下游市縣發出水環境問題預警;如污染問題屬上游市縣管轄的,還要同時提請上游市縣協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