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生態環境廳日前發布《關于加強汛期忌水危險廢物監管防范環境風險的通知》,要求各市生態環境局建立忌水危險廢物臺賬,防范汛期忌水危險廢物風險隱患,強化汛期重點監督檢查,確保汛期環境安全。
為進一步加強汛期危險廢物特別是忌水危險廢物環境監管,防范環境風險隱患,山東省生態環境廳梳理了《忌水危險廢物名單(試行)》。記者在《忌水危險廢物名單(試行)》中看到,忌水危險廢物共分為26類,分別標注了廢物類別、行業來源、廢物代碼等。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要求,各市生態環境局要對照《忌水危險廢物名單(試行)》,全面排查各相關企業涉忌水危險廢物基本情況,摸清底數,建立忌水危險廢物信息動態臺賬。
各市生態環境局要督促相關企業加強對忌水危險廢物產生、貯存、運輸、利用處置等各環節管控,制定有針對性的汛期管控措施,尤其要對儲存場所實施精細化管理,設置忌水危險廢物警示牌,標明產品名稱、危險特性、應急處置措施等,有條件的要實行分庫單獨安全存放。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將忌水危險廢物列為汛期環境安全隱患排查重點,針對發現的問題,能夠立行立改的,限期整改到位;短期內無法整改到位的,派員駐廠,跟蹤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