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質年均值每改善一個水質類別,山東給予河南6000萬元(人民幣,下同)補償資金;每惡化一個水質類別,河南給予山東6000萬元補償資金。”山東生態環境廳財務管理處處長邵長城8月19日表示,該省同河南建立黃河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共同推動實現黃河干流跨省界斷面(劉莊國控斷面)水質穩中向好。
山東省人民政府當天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該省2021年1-7月份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邵長城介紹說,山東與河南兩省將水質基本補償和水質變化補償作為補償標準。在水質變化補償方面,劉莊國控斷面年度關鍵污染物(COD、氨氮、總磷)指數每同比下降1個百分點,山東給予河南100萬元補償;每同比上升1個百分點,河南給予山東100萬元補償,該項補償最高限額4000萬元。
除了省際間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山東還印發《關于建立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指導意見》,探索省內流域上下游地區合作共治的流域保護和治理長效機制,促進流域生態環境質量不斷改善。
邵長城稱,根據規定,將流域跨界斷面水質類別或者特征因子濃度值作為補償基準,每個斷面年度協議補償資金額度原則上不低于1000萬元。“斷面上游或者下游為界河的,補償金額由左右岸縣(市、區)平均分配或者由上級部門審核確定。”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崔鳳友介紹說,該省還聚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打擊危險廢物違法犯罪和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工作重點,開展綜合執法行動。今年1月至7月份,山東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7011件,罰款金額7.2億元,對存在輕微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減免處罰548家次。
截至目前,山東建立起涵蓋空氣、地表水、海洋、自然保護區等領域的縱向生態補償及橫縱結合的流域生態補償體系,實現環境質量“誰改善、誰受益;誰污染、誰付費”,“十三五”累計兌現環境生態補償資金13億元,推動污染防治攻堅戰環境質量約束性指標的提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