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寧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將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截至目前,遂寧是省內唯一對海綿城市建設開展立法的市,也是全國繼山西太原、安徽池州后第三個對海綿城市建設開展立法的市。
“目前,遂寧正處在推動海綿城市建設由試點到示范的關鍵時期,《條例》的頒行正當其時,將為遂寧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提供法治保障。”遂寧市政府相關負責人說。為何要頒行此《條例》,將起到什么作用?近日,記者采訪了參與《條例》立法的相關部門負責人。
綠意盎然的蓮里公園,海綿城市理念蘊于其中。(資料圖片)
固化建設經驗
為持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提供遵循
自2015年啟動海綿城市建設以來,針對因地域內低山淺丘、降雨充沛等特點易造成的城市內澇、徑流污染等問題,遂寧總投資119.4億元,完成了市政道路、建筑小區、公園濕地等346個試點項目建設。
346個試點項目,有效緩解內澇、黑臭水體等“城市病”,也實踐出一條海綿城市建設的遂寧路徑。
遂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用數字“24568”總結遂寧海綿城市建設經驗,“‘2’即一部地方法規和一部專項規劃,‘4’是探索過程中,通過‘土’‘洋’結合,創造的碎石蓄水技術等‘四大發明’,‘5’指水生態、水環境、水資源、水安全、水文化‘五位一體發展’,‘6’是建立科學完善的規劃引領體系、因地制宜的項目運作體系等‘六大實施體系’,‘8’是形成一套制度、一套標準等‘八個一’工作成果。”
這些有較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好經驗好做法,總結提煉后融進《條例》中。“通過地方立法進行固化,為持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提供遵循。”遂寧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雷奉軍說。
取之于實踐,用之于實踐?!稐l例》中對舊城區及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域海綿城市建設分別作了相關要求。“舊城區以解決城市內澇等為重點突破口,城市新區連片建設,在遂寧在建或擬建的相關項目中,這些技術思路和建設重點要求貫穿始終。”遂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說。
目前,遂寧正結合城市片區開發、城市有機更新、城市生態修復等工作,系統化全域化推進海綿城市建設,計劃到2030年,各縣(市、區)90%以上城市建成區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
規范各個環節
從制度上提升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水平
“雖然遂寧海綿城市建設工作在全國第一、二批試點城市中名列前茅,但也存在建設管控環節薄弱、運營維護責任不落實等問題。”雷奉軍說。
在完成海綿城市改造的部分老舊小區,因為無物管或主管部門,海綿城市設施管理維護力量模糊且薄弱。“如果過幾年小區內的透水裝置出現堵塞等情況,還不知道找誰解決。”船山區鹽關街片區的居民郭心欣說。
而她的擔憂,在《條例》中得到明確:“海綿城市設施應當確定運營維護單位……運營維護單位不明確的,按照‘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確定運營維護單位。”
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正是《條例》的一大特點。針對海綿城市規劃、建設質量、運營維護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條例》對各方主體提出明確要求,細化明確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運維單位在海綿城市建設中的具體職責。
一些具體性的要求引人注意。在海綿城市設施建設的規劃環節,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2個設計階段,《條例》要求設置海綿城市專篇,設計單位對其設計質量負責。又如建設環節,對技術措施作了詳細規定,區分不同的建設項目,分別提出海綿城市設施類型選用方法、徑流控制路徑等。
《條例》還強化了海綿城市設施保護,對破壞海綿城市設施的行為作了禁止性規定,包括向海綿城市設施傾倒廚余垃圾、渣土、施工泥漿、糞便等易堵塞物等。“《條例》確定了各種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法條和罰則,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使執法部門查處海綿城市違法行為有法可依、執法有據。”遂寧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趙全江說。
“通過地方立法的方式,對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各個環節進行規范后,將進一步從制度上提升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水平。”遂寧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付勇說。
【新聞多一點】
改變“逢雨看海”
這些海綿城市設施有“看頭”
在海綿城市建設中,海綿城市設施是重要幫手。遂寧此次發布的《條例》,專門對海綿城市設施進行了定義,列舉了設施的具體種類。
具體而言,海綿城市設施是指采用自然或者人工模擬自然生態系統控制城市雨水徑流的設施,包括城市水系,包括且不限于建筑與小區、道路與廣場、停車場、公園綠地、排水設施中的滯蓄滲透設施(如透水鋪裝、綠色屋頂等)、集蓄利用設施(如蓄水池等)、調節設施(如調節塘等)、轉輸設施(如植草溝等)、凈化設施(如植被緩沖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