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置身于杭州藍孔雀化纖有限公司內的52家“廠中廠”全部關停搬遷。這意味著,北大橋地區的環境改善,又上了一個新臺階。
廠中廠的母廠——杭州藍孔雀化纖股份有限公司,曾經是相當的有名。曾經的杭州藍孔雀化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協聯熱電有限公司,位在北大橋的一南和一北,南北呼應,排放的廢氣籠罩了整個北大橋上空,也成為北大橋地區居民主要投訴的對象之一。去年3月,藍孔雀先停產,新廠址建成后再進行搬遷。同年6月29日,杭州協聯熱電有限公司的全部機組停用。隨著這兩家廢氣排放大戶的停產,杭州每年可削減廢氣排放量100多億萬標立方米,削減二氧化硫排放量2500多噸、煙塵排放量1000多噸。
然而關了“母廠”,卻面臨一系列“子廠”即“廠中廠”的處理問題。原來,杭州藍孔雀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占地面積較大,有35公頃之多。早些年,不少經營者看中“藍孔雀”交通便利等優勢,紛紛要求租賃該公司場地進廠經營。從2002年3月開始,“藍孔雀”除滿足自身生產之外騰出一些廠房、空地進行對外出租。租賃企業時多時少,2009年3月統計時,租賃的企業有52家之多。這些“廠中廠”經營的性質也各有不同,有化工、玻璃加工、機電制造類企業。
這些企業雖小,但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同樣不可小視,如化工生產企業中的廢氣、廢水、噪聲,倉儲、物流環節中的有機氣體、試劑及危險固體廢物,玻璃企業加工過程中的懸浮物有可能進入雨水管網,而機電制造業中也會產生重金屬污染等。
藍孔雀關停后,有關部門就加大對“廠中廠”的關停搬遷力度。半山和北大橋整治辦抽調人員進駐廠區附近進行環境監管。整治辦監督“藍孔雀”公司不得對到租賃期的“廠中廠”續簽合同,到期一家停簽一家。同時,對租賃還沒到期仍要生產一段時間“廠中廠”,環保部門要求,必需達標才能排放。比如,原來“廠中廠”的污水是通過“母廠”污水處理設施排放的,“母廠”關停后污水處理設施也隨之關停,所以,有污水產生的“廠中廠”就必須自行處理達標后,才能排入環境。而且,作為母“巢”的藍孔雀化纖有限公司,也采取了各種辦法對未到期的“廠中廠”提前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