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陽市330條5公里以上的河流都有了“河長”。日前,益陽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強調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為主要任務,在全市江河湖庫全面實行河長制。
《實施意見》提出,堅持流域與行政區域相結合,全面建立市、縣、鄉三級河長體系;強化河湖管理保護責任,使全市江河湖庫管理范圍內亂占亂建、亂圍亂堵,亂采亂挖、亂排亂倒、亂電亂炸等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創新河湖管理保護機制;實施山水林田湖系統治理,有效修復和恢復河湖生態功能;加快實現“水系完整、河流暢通、水質良好、生物多樣、岸線優美”的目標,為建設富饒綠色幸福新益陽提供堅實保障。
益陽市委、市政府成立河長制工作委員會(簡稱市河長制委員會),委員會由顧問、河長、副河長及委員組成,在益陽市委、市人民政府領導下開展工作。市委書記擔任顧問,市委副書記、市長擔任河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分管水利和環保的副市長擔任副河長。市河長制委員會成員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編辦、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經信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委、市林業局、市衛計委、市審計局、市國資委、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辦、團市委、益陽水文局、益陽航道管理局和國網益陽供電公司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各區縣(市)河長組成。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市河長辦)設在市水務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水務局主要負責人擔任。
《實施意見》明確了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加強水域岸線及采砂管理、加強水污染綜合防治、加強水環境綜合治理、加強河湖水生態修復、加強執法監管等工作任務。同時,益陽市還將建立河長制工作考核獎罰制度,以水質水量監測、水域岸線管理、河湖(庫)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落實等為主要考核指標,考核結果納入益陽市委、市政府對區縣(市)黨委政府績效考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