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東地區認真落實政府的污染減排主導作用,排污企業的治污法定責任和監管部門的執法主體責任,綜合施策,科學防治,使湟水流域海東段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積極進展。據近年來的水質監測結果顯示,湟水流域海東段的水質逐年有所好轉,且主要污染因子的濃度在海東段呈削減趨勢。
湟水河在海東轄區西起平安縣小峽鎮王家莊村,東至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川口鎮下川口村,干支流總長1093公里,流域面積6751.9平方公里,耕地262萬畝,控制農田灌溉面積52.5萬畝。受沿湟四縣縣城生活污水、淀粉、釀酒、造紙、碳化硅冶煉等企業排放的工業廢水及農業用水污染的影響,湟水河水質呈有機性污染。據2008年統計,沿湟四縣廢水排放量達1180萬噸,其中工業廢水200萬噸,生活污水980萬噸。
近年來,在省人大、省政協的監督支持下,海東地區把湟水河的污染治理作為一件事關全局、事關長遠的大事來抓,一方面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責任落實;另一方面強化源頭控制,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從污染減排、環保專項行動、河道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全職運轉,到《海東地區工業污染整治專題會議紀要》等一批規范性文件的出臺;從行署與各縣政府每年簽訂并全面考評的目標責任書,到對一批重點水污染源進行限期治理直至全部達標排放,確保了流域污染治理各項工作的有效落實。
為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積極推進產業升級,海東行署在從嚴查處違法排污行為的基礎上,于2008年整體搬遷和關停了樂都老鴉峽石灰企業群、互助沙塘川和柏木峽石膏企業群。今年上半年,又大力關停了民和縣29臺硅鐵礦熱爐和48臺電解鋁槽;僅此一舉,縣財政減收2700萬元。目前,由省政府批準今年動工的沿湟四縣縣城污水處理廠項目正在如期推進,屆時,被群眾所關注的環境熱、難點問題將得到更為有效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