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西寧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將經過數月研究擬定的《西寧市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草案)全文公布于西寧市政府門戶網:
http://www.xining.gov.cn,并向社會各界征詢意見。如果您對此《條例》草案有何意見或建議,可于2009年6月15日前,將意見反饋至西寧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新擬定的《條例》草案,共分七章,七十七條。整個《條例》對西寧市的城市用水、節約用水涉及的方方面面作了詳細的規定。在市民較為關注的供水價格及收取水費方面,《條例》草案規定:城市供水價格實行政府定價管理,應當遵循生活用水保本微利、生產和經營用水合理計價的原則,按照居民生活用水、工業用水、行政事業用水、經營服務用水、特種行業用水等實行分類定價。在制定和調整城市供水價格時,西寧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在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后擬定方案,依照有關規定報請批準,并向社會公布。
收取水費方面,《條例》草案規定:城市供水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的水價標準和用戶實際用水量向用戶收取水費,城市供水企業或者其委托的單位應當對居民用戶實行計量到戶,向最終用戶收取水費。用戶對結算水表計量準確度有異議的,可以向西寧市質量監督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仲裁檢定。住宅小區公共園林綠化、人工景觀等用水必須單獨安裝水表計量,水費可以按有關規定分攤到用戶,但物業服務單位自用水、小區內生產經營用水應繳納的水費不得分攤到用戶。用戶有權就供水水壓、水質向市、縣水行政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城市供水企業查詢,被查詢單位應當如實提供檢測數據并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此外,在法律責任方面,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將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最少1000元以上,最多10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