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從無錫市物價局獲悉,該市市區“十一五”期間自來水價格調整方案已獲江蘇省物價局批準,于今年七月一日起正式實施。調整后的生活類、生產類、特種類用水價格均有漲幅。為減少水價調整對低收入群體生活的影響,無錫對部分市民實行江蘇省最高標準補貼。
據了解,無錫是典型的水質型缺水城市,該市原用自來水主要取自太湖。由于太湖水源水質的不穩定,無錫在“十一五”期間投資二點四億元,建設太湖取水口延伸工程。同時,該市還耗資近三十億建成長江供水工程,供水范圍覆蓋全市七區,基本形成了“長江太湖并舉、雙水源互補”的供水新格局。
無錫市物價局工作人員稱,價格是重要的經濟杠桿,合理調整水價,制定適當反應制水成本和治污費用的水價,有利于引導居民和企業節水控污,促進各行業節能減排。
水價調整后,無錫市區民用水到戶價格由二點五七元上漲為三點二元一噸,每噸提高零點六三元。此外,生產類用水、特種類用水的價格調整則大幅高于生活類用水。該市市區城鄉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和《無錫市職工優惠證》的市民可獲得每月每戶二十元的江蘇最高補貼,比原標準高出四元。
據悉,無錫上一次調整水價在二00四年四月。今次調整中,七月一日后第一次抄表執行原價格,第二次抄表執行調整后的價格。(洪曉紅 孫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