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江蘇市民和單位節約用水可以享受到真正意義上的價格優惠。記者昨從江蘇省政府獲悉,江蘇關于推進節約型城鄉建設工作的意見業已出臺,根據意見,江蘇將加快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計劃、超定額加價制度。
記者了解到,除南京市、無錫市已經采用階梯水價外,近期已有蘇州、常州、揚州、泰州、鎮江等多個城市宣布實行階梯式水價改革。各市在結合自身市情特點的情況下,將南京水價第一級20立方米作為參考,鎮江、泰州為25立方米,揚州為22立方米。從南京這兩年的實際情況來看,該水價的擬定是基本科學的,每月僅有4%—5%的市民超額用水,達到了提倡節約用水的效果。
意見還規定,鼓勵中水回用,對再生水和污水處理用電實行價格優惠,可不執行峰谷分時電價。對直接使用再生水的用戶免征水資源費,市政綠化及景觀使用再生水的同時免征污水處理費。研究制定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額及超定額加價制度。根據垃圾分類和資源利用方式,制定不同的垃圾收費標準。鼓勵江、河、湖、海附近的建筑使用地表水源熱泵系統,并按照有關規定減免水資源費。對太陽能建筑光伏發電、垃圾焚燒發電實施優惠上網電價。鼓勵工程項目代建或總承包,合理確定代建費收費標準。
有關人士還表示,江蘇還將重點推進電力、化工、冶金、紡織印染等高耗水行業的節水行動,制定中水、再生水和“零排放”企業減免污水處理費價格政策,實行行政區域用水總量控制和行業產品用水定額管理,落實建設項目節水“三同時”和節水評估制度,建立用水效率和效益評價與考核指標體系。加強灌區節水改造,探索建立農業節水補償機制。開展節水型城市、企業、學校、園區、社區等載體創建活動,推廣普及節水技術和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