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將實施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制度。貴陽市居民用水價格從每立方米1.50元(不含污水處理費,含稅價)調整為每立方米2.00元。從4月1日用水量開始執行價格調整。
據了解,該項價格調整是省物價部門根據貴陽市物價局召開的貴陽市居民用水價格調整聽證會的有關情況,為了促進水資源節約使用和貴陽市城市供水事業健康發展,結合當地社會經濟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的。
貴陽居民用水實行階梯水價4月1日起,“一戶一表”用戶每月每戶用水21立方米內,水價為2元/立方米
已實施“一戶一表”改造的居民實行階梯式水價
據介紹,此次水價調整對已實施“一戶一表”改造的居民實行階梯式水價:第一級水價為2.00元/立方米,水量基數為21立方米/月·戶(含21立方米/月·戶);第二級水價為3.00元/立方米,水量基數為21立方米以上至36立方米/月·戶(含36立方米/月·戶);第三級水價為4.00元/立方米,水量基數為36立方米/月·戶以上。對于常住人口數超過3人的家庭,可按實際經常居住人口數核定其各級水量基數。用戶經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核實并出具證明后,到貴陽市供水總公司辦理相關手續,分別按每人每月7立方米(含7立方米)、12立方米(含12立方米)、12立方米以上的標準核定其第一、第二、第三級水量基數。如非用戶自身原因而未能按約定時間抄表的,受影響的月份按第一級水價收費。未實行“一戶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戶,暫不執行階梯式水價。
低收入群體水費減征
據規定,對享受政府低保待遇的低保戶每戶月用水量在21立方米以內(含21立方米)的,按原價格1.50元/立方米執行;月用水量超出21立方米的,超出部分按調后價格執行。
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一戶一表”改造
據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階梯式水價超過第一級水量部分的加價收入由貴陽市供水總公司統一征收和使用,專項用于“一戶一表”的改造和維護。貴陽市供水總公司要加快管網覆蓋區域內具備改造條件的居民用戶“一戶一表”的改造進度,積極做好用戶的宣傳動員工作,要研究制訂鼓勵居民申請和配合實施“一戶一表”改造的相關措施,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一戶一表”改造工作,全面實現貴陽市居民用水實行階梯式水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