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昨日舉行,會議審議和表決市人大城市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等關于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商報記者從中獲悉,本市將適時修改1996年制定的《上海市供水管理條例》,試點建立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
據了解,吳強等11位代表提出關于修改該條例的議案,代表們認為,1996年頒布實施的《上海市供水管理條例》存在一些不能完全適應供水管理新變化和新要求的突出問題,如政府、供水企業和用戶之間關系不明晰,未對全部用水戶進行有效計量,二次供水設施建設改造不明確,對惡意欠費行為缺乏有力的制約手段。
會議認為,有必要修改《上海市供水管理條例》。為此,常委會已將該法規修改列為今年立法調研項目,建議市政府有關部門積極做好調研工作,全面梳理現行供水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結合本市建立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試點工作,進一步加強相關制度研究,推動法規適時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