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水利廳新修訂完善的《陜西省村鎮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辦法》,于今年10月24日起開始施行。該辦法的出臺對強化村鎮供水工程建后管理、規范供用水行為將發揮重要的作用。
近年來,陜西省搶抓中央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重大戰略機遇,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作為“民生八大工程”的首要任務,按照“家家用上干凈水”的要求,堅持“城鄉統籌、整合投資、集中連片、板塊推進”的思路,持續推進建設規范化、供水集中化、管理信息化、運行長效化,城鄉供水事業開創了投資力度最大、建設步伐最快、質量效益最好、解決人數最多的新局面,為區域經濟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和保障。
但隨著大批村鎮供水工程的陸續建成,建后管護任務越來越繁重,越來越緊迫,面對專管機構不夠完善,工程管理不規范,維修基金制度不健全等問題,為了使這項民心工程長久惠及民生,保障全省村鎮供水工程良性運行、可持續發展,陜西省水利廳把修訂完善《陜西省村鎮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辦法》提上重要議事日程,抽調專人負責,深入基層調研,研究問題,制定解決辦法,從2011年6月開始,緊鑼密鼓開展了修編工作,先后經歷了資料收集、起草初稿、征求意見、修改完善等四個階段,歷時2年完成了修訂完善工作。
該辦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陜西省城鄉供水用水條例》及國家發改委、水利部和衛生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規范性文件,結合陜西實際,經多次討論修編而成。辦法共分為三十五條,重點完善了產權界定、停水流程、水價核定、工程保護、水質保障等內容,新增了工程須建立維修基金制度、村組組建用水協會和縣級應出臺村鎮供水運行管理辦法的要求。新辦法的施行,必將大大提高村鎮供水工程管理水平,確保工程長久發揮效益,惠及廣大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