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來水目前是單線供水,沒有回路,這是事實。而供水回路的建設投入超過1億元,沒有半年或一年的時間估計無法建成使用。近期連續發生市區大面積的停水事故,都是供水主管道被損壞所致。要實現“安全、穩定的供水”,當務之急,是要首先保障供水主管道的安全。
自來水管網沒有全部、詳細的檔案資料,這也是事實。市建規委副主任梁安9月11日告訴記者:“地下管網的普查工程巨大,我市現在還沒有開展普查。目前,市里沒有哪個單位或哪個個人能拿出防城港市包括供水、通信、電力、煤氣在內的地下管網的詳細資料。”盡管沒有自來水管網全部、詳細的檔案資料,但是,自來水供水主管道的規劃走廊,當初的批準部門——市規劃局有檔案,億港自來水有限公司也有檔案;主管道上方每隔大約50米都埋設有安全標志樁,還設有消防栓、閥門井等設施,辨別主管道應該不難;而且,自來水巡查員每天都來回巡邏檢查管道。但是,供水主管道屢屢被損壞,自身都難保安全,何談“安全、穩定供水”呢!原因究竟何在?
2008年8月22日,億港自來水有限公司曾向主管部門提交《關于請求依法保護城市供水主管道的緊急請示》,8月27日防城港務集團也向市領導提交了《關于請求督促有關部門采取措施保障城市供水主管道安全的報告》。請示和報告提到,防城至港口20多公里DN900主輸水管道是港口城區市民用水的“生命線”,管道巡查員巡查中發現施工危及主管道安全的現象仍然存在,如沿線消防栓被損壞報廢多只;閥門井被施工泥土填埋、損壞;主管道上的安全標志樁全部被毀;勾機直接在管道上方作業;大量施工泥土堆在管道面上,等等。由于億港自來水有限公司沒有行政處罰權,施工單位對該公司人員的制止、勸告置之不理,依然我行我素。億港公司及時將安全隱患情況報城市供水主管部門和有關施工管理部門,要求有關部門盡快采取措施保證供水管道安全,并曾多次反映施工單位頻繁損壞管道情況,強烈要求執法部門依照《防城港市供水管理暫行辦法》處罰肇事單位,責令肇事單位賠償公司的經濟損失。然而幾年來,供水主管道被施工單位隨意損壞的14起事故中,至今沒有一個肇事單位被執行處罰,這恐怕是這些施工單位有恃無恐、敢于野蠻施工,致使供水管道頻繁遭破壞的原因之一。據記者了解,至今年9月6日,主管道損壞已達18次之多。
9月10日下午,記者采訪了市城市管理監察支隊支隊長易云。易云介紹說:億港公司有一個供水監察中隊,掛靠我們支隊,平時的監察由他們來做(記者后來了解,市市政局沒有同意掛靠)。需要支隊協助處理的,我們都會去。我們支隊12個人,平時主要負責園林、市政方面的監察。據易云回憶,這幾年,支隊沒有接到億港公司反映的問題,除2008年12月按指令查處常州市市政建設工程公司和今年9月查處廣西一建、貴港建筑工程公司損壞主管道外,也沒有接到任何市政局的查處指令。
記者看到三份處罰文件,是處罰了肇事單位,但沒有看到賠償億港公司經濟損失的條款。易云解釋,根據《廣西實施<供水條例>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們處罰責任方;至于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供水方和責任方直接協商解決;協商不了,我們再協助供水方處理。
易云也談到目前執法存在的困難:“執法要拿到確鑿證據才行。像損壞供水管道,要當場抓住,肇事者才承認,才能處罰。但是我們很難當場抓住證據,找不到肇事者,要處罰只能處罰業主,而業主往往都是市城投公司、或市市政局,我們怎么處罰?像今年9月查處廣西一建、貴港建筑工程公司損壞供水主管道的事故,如果不是市領導有指示,肇事單位還不承認。查處有多難?” 記者 張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