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1日起,南通市對2010年度企業環境行為被評級為紅色和黑色的高污染企業,執行差別水價。該市物價局表示,此舉旨在用價格杠桿促進工業節水。
為促進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從2009年開始,南通在全國率先將企業水價與企業環境信用掛鉤。根據這一政策,南通山鷹印染有限公司等24家企業環境行為被評為紅色等級的企業,其隨水價征收的污水處理費將在現行標準的基礎上提高0.3元/立方米;南通毛腈紡織廠等8家企業環境行為被評為黑色等級的,隨水價征收的污水處理費在現行標準基礎上提高0.5元/立方米。執行差別水價并非“終身制”,當企業環境行為評級達到黃色及以上后,污水處理費即按正常標準執行。(朱蓓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