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將就湘江長沙段流域水污染防治進行立法。4月8日,記者從長沙市政府法制辦獲悉,長沙市人民政府2014年立法計劃已經同意并印發。《湘江長沙段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長沙市學前教育條例》等地方性法規草案項目和規章項目列入今年的立法計劃。
長沙市政府要求,承擔立法項目起草任務的起草單位應制定專門的立法工作方案報市政府法制辦。計劃今年出臺的立法項目,起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親自參與立法工作。對送審稿不成熟的,根據《長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規定》,市政府法制辦可以緩辦或者退回起草單位;對不認真開展立法起草相關工作的,將進行督查,確保立法計劃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