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門市河湖長制工作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走在前列、樹立標桿”的要求,心懷“國之大者”,厚植“江河情懷”,聚焦管好“盆”和“水”,圍繞河湖長制工作七項任務,大力復蘇河湖生態環境,積極推動河湖長制工作提檔升級,努力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為江門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長極和沿海經濟帶上的江海門戶提供有力支撐,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一、持續攻堅克難,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堅戰
1.扎實推動潭江分段治理。結合生活、工業、農業污染防治和重點河流綜合治理等工作,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以潭江流域恩平段、開平段、臺山段為主戰場,大力實施源頭管控和精準治污,推進潭江分段治理逐年實施,優化跨界水質監測斷面設置,厘清治理責任,實現“交好水”給下游。今年,重點抓好潭江上游恩平段治理,恩平市恩城水廠國考斷面水質保持Ⅱ類,義興省考斷面水質達到Ⅱ類,開平市新美省考斷面、臺山市公義省考斷面水質要穩定達到Ⅲ類以上,實現潭江流域超三分之二重點一級支流考核斷面水質達到Ⅲ類及以上。
2.鞏固提升國、省考斷面達標攻堅成果。持續強化國考、省考斷面水質達標攻堅,建立健全國考斷面控制單元內重點支流監管臺賬,持續推進管網建設及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向一級支流延伸,強化治水攻堅硬措施,積極推動國、省考斷面水質持續改善,確保水質優良比例達到100%。東部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鶴山市重點做好布洲、下東、西炮臺、蒼山渡口4個國考斷面和上淺口、虎跳門2個省考斷面Ⅱ類水質目標的保持提升工作;西部臺山市、開平市、恩平市重點開展恩城水廠、牛灣2個國考斷面和義興、新美、公義3個省考斷面水質攻堅;密切關注今年新增大隆洞水庫、鎮海水庫、大沙水庫、錦江水庫4個湖庫型省考斷面,落實治理要求,確保達到考核目標。
3.加快提升城鎮污水收集處理效能。繼續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抓好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管理,開展管網建設及運行情況摸底排查,大力推進管網修復改造,逐步提高污水收集處理能力。2022年底前,全市完成不少于80公里城鎮生活污水管網新建任務,城市(含縣城)城區基本完成管網排查工作,完成不少于10.39公里管網修復、改造任務,完成年度新增城鎮污水處理能力7.62萬噸/日。強化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開展差別化精準提標試點工作。開展城市生活污水處理“雙轉變、雙提升”提質增效評估,著重加強現狀進水濃度低于城市平均水平的污水處理廠系統整改,對現有進水BOD濃度低于100mg/L的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完成“一廠一策”編制,圍繞服務片區管網開展精準整治,深化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工作。
4.深入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制定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開展流域面積100平方公里以下重點河流的排污口排查,摸清底數,逐步實施溯源整治。推動實施全市入河排污口信息化動態管理,動態更新重點監管排污口名錄,完善重點監管入河排污口‘一口一檔’信息檔案,實施規范化管理。開展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優先整治存在違法違規情形和突出影響水質的問題排污口,確保今年完成85個列入擬整治清單的排污口整治。
5.合力推進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推動高污染重點行業、重點工業集聚區、重點流域周邊需提升改造企業,以及VOCs排放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改造,重點抓好有色金屬、建材、化工、紡織、造紙等行業的工業清潔生產,推動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以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為契機,進一步深化粵港清潔生產合作,繼續鼓勵和支持企業開展“粵港清潔生產伙伴”標志企業申報工作。
6.深入開展工業污染防治。推動涉水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提質增效,組織做好新增源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強化涉水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一證式”執法監管。推動不能穩定達標的工業廢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優化工業廢水處理工藝。推進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完成蒼城鎮工業區尾水集中深度處理廠建設,新增工業尾水處理能力1萬噸/日,全市新建工業污水收集管網18.9公里。繼續發動和支持各類工業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提升產業關聯度,延伸產業鏈,促進園區產業循環鏈接,實現土地集約利用、資源能源高效利用、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鼓勵主導產業為電子、印染、原料藥制造等園區開展工業廢水綜合毒性監控能力建設,繼續推進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建設,鼓勵省級以上工業園開展“污水零直排區”試點。
7.抓好農業面源污染源頭減量。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提升養殖場糞污處理利用及設施裝備配套水平,至2022年底全市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支持推廣清潔養殖和糞污全量收集處理利用技術模式,提倡糞肥經無害化處理后就近還田科學利用,促進農牧結合循環發展。推廣池塘工程化循環水養殖、工廠化循環水養殖、稻漁綜合種養等生態健康養殖模式,今年全市完成2萬畝養殖池塘升級改造和尾水治理,實施水產綠色健康養殖“五大行動”,創建至少1個省級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范區(縣),年底前全市水產健康養殖示范面積比重達到65%以上。持續開展農藥、化肥減量增效,建立完善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體系。
8.著力加強港口與船舶污染治理。印發實施《江門市深化治理港口船舶水污染物工作方案》,400總噸以上不滿足排放要求的船舶應強制配備符合排放標準的水污染物儲存或處理設施,2022年5月底前,400總噸以下內河船舶要完成生活污水防污染設施設備改造。加快推進內河港口的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設施建設,內河港口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能力達100%。合力深化開展船舶水污染物治理工作,持續推進綠色港口建設。督促港口和航運企業落實船舶水污染防治主體責任,持續加大對非法排放船舶水污染物行為的查處力度。扎實開展“三無”船舶(含涉漁“三無”船舶、餐飲船、長期閑置船等)清理整治,禁止鄉鎮農自用船舶非法排污。
9.不斷強化科技支撐水污染防治工作。支持我市企事業單位圍繞水污染防治技術需求開展技術研究、開發和應用,完成潭江水功能區水質目標可行性研究和潭江牛灣斷面溶解氧超標原因分析。健全預警通報和信息公開等工作機制,加強考核斷面水質分析研判,強化水質異常分析和應對能力。
二、堅持生態優先,高質量推進萬里碧道建設
10.高標準完成省十件民生實事碧道建設任務。全面準確貫徹落實省、市關于萬里碧道建設的部署要求,扎實做好總體規劃的組織實施,堅持治污先行、安全為重、生態優先,著力補齊水安全、水環境短板,強化河流保護和生態修復,年底前高質量完成364公里碧道建設任務,積極參加省萬里碧道激勵和“最生態碧道”評選活動。對已完工部分,盡快開展項目驗收工作。
11.加強碧道建后運營管護。加強碧道建后運營管護,推進建成碧道納入市政管理或參照市政管理配套管護資金,積極推動碧道運行管護市場化、物業化、產業化,探索企業、公益性組織、志愿者團隊領管碧道新模式,提高碧道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強化碧道水質監測管理,推動碧道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12.做活“碧道+水經濟”。以碧道為依托,做活水經濟,用好用活已建成碧道資源,加強業態植入,將生態效益轉化為經濟效益。深入挖掘碧道的經濟內涵,推動碧道+水上運動、文化旅游、水文化創意等產業蓬勃發展,每個縣(市、區)開展一段“碧道+水濟經”建設試點,推進蓬江碧道房車旅游基地、天沙河碧道水上運動中心、潭江碧道文化旅游等產業的發展。利用碧道串聯沿線范圍內的旅游資源,通過多點打卡、一道聯通等,打造古勞水鄉、小鳥天堂、赤坎古鎮、馬降龍碉樓群等特色景點集群,探索碧道+景區的商業化運維模式,推動萬里碧道建設可持續發展,打造僑鄉生態活力濱水經濟帶。
三、強化剛性約束,著力強化水資源保護工作
13.深入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把水資源作為最大的剛性約束,嚴守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嚴格遵守省下達我市的“十四五”水資源管控指標,提升水資源集約節約安全利用能力和水平。推進相關行業規劃、重大產業和項目規劃、各類開發區和新區規劃開展水資源論證,貫徹“四水四定”原則,從規劃源頭促進產業結構布局規模與水資源承載能力相協調。按照水資源剛性約束要求優化考核指標,完善考核機制,更大程度發揮考核的激勵鞭策作用,完成好省對我市全面實行河長制湖長制考核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專項各項目標任務。
14.從嚴從實抓好取用水監管。嚴格水資源論證和取水許可管理,加強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和取水許可規范化管理,積極推進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和取水許可告知承諾制。深入推進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未經批準擅自取水、未按規定條件取水、取水計量不規范等違法違規行為,健全取水口監管長效機制。加快取水口取水監測計量體系建設,依法落實好用水統計調查制度、取水戶計量法定責任,推進規模以上取水戶實現在線計量全覆蓋,著力解決農業農村取用水計量和用水量核算難問題。嚴格按照規定時限分階段完成調查對象名錄庫建設及水量填報任務,推動全市水資源統計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15.強化良好水體和飲用水源保護。實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名錄管理,根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供水范圍和供水規劃,確定水源保護區分級名錄。加強縣級以上水源地規范化建設,蓬江區、新會區、開平市、鶴山市完成水源地安全保障達標建設評估工作,扎實推進鄉鎮級水源地“劃立治”工作,開展鄉鎮級水源保護區規范立標和環境問題排查整治。以農村“千噸萬人”水源地為重點,鞏固提升農村水源水質安全保障。配合做好珠三角水資源配置工程、珠中江供水一體化工程,完成《江門市水資源配置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加強地下水管理,嚴格實行地下水取用水量和水位雙控。組織開展2022年城鄉生活飲用水(末梢水)衛生監測工作,監測點要求覆蓋所有城區和鄉鎮。
16.推進農村供水改革。持續實施農村供水提質增效工程,繼續新改擴建一批農村規模化供水工程,推動農村供水“三同五化”保障體系建設。2022年,全市農村供水規模化覆蓋人口比例提升1%以上;推進農村供水工程縣級統管工作,縣級統管的農村供水工程數量比例不低于50%;繼續推進農村供水工程水費收繳工作,供水工程水費收繳率不低于95%;暢通農村供水監督舉報渠道,及時解決投訴人的農村供水問題。
17.深入開展節水行動。加強工業節水管理,強化年用水量12萬立方米及以上工業企業用水定額管理,開展節水型企業建設,創建節水型標桿企業和園區。推動城鎮節水降損,推進“一戶一表”改造和部分城市供水管網分區計量管理。加快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推進列入2021-2022年中央水利投資計劃的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強化農業用水管理,2022年,全市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穩定在0.528。推進大中型灌區、泵站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工作,繼續創建節水型灌區。開展節水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和節水型高校創建,引領節水新風尚。推動《江門市節水行動實施方案》落實落地,抓好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工作,繼續開展各類節水型載體建設。
四、完善體系機制,不斷提升防災減災能力
18.加強江河湖庫防洪體系建設。加強江河湖庫防洪體系建設。加快推動全市防洪調度一體化,繼續推進“智慧水利”一期工程潭江流域綜合預報調度系統項目建設,2022年底前,完成項目總投資1.18億元的建設內容,基本實現預報調度平臺投入試運行。加快推進潭江河流治理工程(新會段)建設,抓好中小河流治理(二期)工程建設,高標準完成2022年治理任務。
19.加快推進城市內澇系統化治理。統籌城市水資源利用和防災減災,聚焦城市內澇治理和雨水收集利用,科學開展海綿城市建設自評估,大力推進“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建設。強化城市防洪排澇工作,實施城市排水防澇設施補短板,加快城市內澇點整治,建設城市防洪排澇設施體系。全面排查城市排水防澇薄弱環節,進一步優化內澇治理系統化實施方案,優化路線圖和項目庫,2022年底前,市、縣兩級分別完成編制城市內澇治理系統化實施方案并實施。提升洪澇自然災害防御工程標準,提高防災減災抗災救災能力,有效防范洪澇等自然災害。
20.加強小型水庫系統治理。完善小型水庫安全鑒定、運行管護、除險加固資金投入常態化機制。實現到期安全鑒定水庫實時歸零,當年鑒定為病險水庫的次年開展除險加固,完成列入市2022年十件民生實事清單的臺山市43宗,開平市7宗病險小型水庫除險加固主體工程。科學有序推行小型水庫降等報廢,大力推廣小型水庫物業化管理,提升小型水庫管護能力。
21.推進水旱災害防御工作。全面開展水旱災害防御體系標準化建設工作,2022年6月底前,完成新會區和鶴山市示范縣建設,年底前,市、縣、鎮三級全面完成標準化建設。持續開展水旱災害風險普查和山洪災害防治項目建設工作。配合省廳持續開展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系統、群測群防體系等山洪災害防治項目建設。
22.加強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能力建設。加強“強預警強聯動強響應”機制建設、應急管理準軍事化隊伍建設、基層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全面提升全市防汛防旱防風工作水平。繼續開展洪水巨災指數保險制度建立工作。提高我市山洪、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預報水平,推進水利工程沿線地質災害排查治理,健全洪澇和臺風防御工作指引。
23.精準實施水量調度。結合水雨情實際,進一步精細調度,同時加強監管、溝通、協調,加大對調水執行情況的督導力度,確保轄內供水安全和生態安全。
五、強化分類治理,推動水環境繼續改善
24.扎實抓好西江潭江重點支流綜合治理工作。繼續抓好14條跨界重點支流綜合治理工作,按照《2022年掛圖作戰重大項目清單》的時序進度要求,完成年度投資計劃7.55億元。大力推進鶴山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試點縣項目,高標準完成終期評估工作,積極推動開平市等爭創全國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試點縣遴選。扎實開展江門市西江潭江流域跨界重點支流綜合治理工程(二期)項目前期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項目可研報告編制與立項工作。
25.持續完善河湖常態化保潔機制。在一年兩次集中“清漂”的基礎上,注重源頭治理,堅持水岸同責,從大江大河向小微水體延伸,結合農村人居環境專項整治行動,持續完善“每年兩次以上集中清漂+常態化保潔”長效機制。
26.鞏固提升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果。鞏固提升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果,繼續嚴格落實“六個一”工作機制,持續推進各項整治工作。深化鞏固控源截污治理成果,加強城市臭水體治理工程設施的管養,發揮好工程設施效果。做好定期水質監測工作,加強數據分析研判,針對性開展治理。注重拓展延伸,開展上游、支流治理,做到全流域治理,防止回潮反彈,確保“長制久清”。
27.加快推進縣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排查整治。黑臭水體治理要向縣域拓展,加快推進縣級城市黑臭水體治理。2022年6月底前,完成縣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排查,摸清底數,科學完成方案制定,明確達標期限,因地制宜采取控源截污、活水保質等措施開展治理。
28.加強農村黑臭水體長效管理。扎實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助力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2022年6月底前,完成對農村黑臭水體清單動態更新;9月底前,各縣(市、區)政府完成制定農村黑臭水長效管理制度;12月底前,按照國家、省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評估工作要求,組織對完成整治的5條省級以上農村黑臭水體開展治理評估。
29.深入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穩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印發實施《江門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堅行動方案》。2022年6月底前,新會區、臺山市、開平市、鶴山市、恩平市要制定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或方案),并向社會公開;新會區要出臺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或方案)。推進日處理20噸及以上農村生活處理設施出水水質監測,保質保量完成50個省下達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實事重點區域范圍示范村任務。12月底前,全市新增486個以上自然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78.8%以上。
六、抓好生態修復,維護河湖生命健康
30.積極推動河湖生態復蘇。抓好重點河湖生態流量保障,落實潭江生態流量保障工作,確保潢步頭考核斷面生態流量全年達標天數超過90%。印發實施新昌水、鎮海水等河湖生態流量目標保障實施方案,加強對杜阮河、沙坪河、蓮塘水等河湖生態流量管控、監測、評估等工作。各縣(市、區)要盡快完成轄區內重點河湖生態流量保障目標制定工作。扎實開展河湖健康評估工作,推進河湖生態健康監測,滾動編制“一河(湖)一策”,完善河湖健康檔案,完成省定目標任務。
31.加強水土流失治理。全市新增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積50平方公里。指導新會區、臺山市、開平市、恩平市開展生態清潔型小流域等國家重點水土保持工程的申報。加強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檢查。
32.著力推進水生態環境調查與修復。全力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項目,成立項目攻堅小組,加快申報項目推進,主動與上級對口部門銜接,了解最新政策和信息,提煉特色和亮點,完成項目編制。推進重點江河湖庫水生態調查評估,開展至少一輪(兩期)摸底調查,建立健全我市水生態環境數據檔案,科學評估流域水生態環境狀況。
33.持續強化水源林、濕地等生態系統建設。嚴格落實《廣東省高質量水源林建設規劃(2021—2025年)》和《廣東省林業局關于下達2022年營造林生產計劃的通知》,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重要水源保護地和大江大河集雨區范圍內的無立木林地、宜林地、疏殘林、低效純松林和布局不合理的桉樹林、果樹林等為修復對象,培育多樹種混交的近自然林,2022年,建設高質量水源林3.09萬畝。做好國家濕地公園試點的建設管理工作,全力推進建設進度,做好驗收工作。推進鄉村綠化美化,積極創建省級森林鄉村,保護和建設鄉村風水林,2022年,完成50條村莊綠化美化,1個紅色鄉村建設,打造嶺南特色的鄉村風水林景觀。
34.穩步推進小水電綠色轉型發展。根據省的統一部署,進一步復核我市小水電站的分類核查評估成果,有序推進小水電清理整改。完成我市小水電站生態流量監測監控設施建設和數據接入省統一監管平臺,基本完成恩平市七星坑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不少于3宗的小水電站退出。加強小水電生態流量監管,持續開展農村水電站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七、加強岸線管控,嚴格水域岸線管理保護
35.夯實河湖空間管控基礎工作。繼續開展全市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的管理范圍劃定成果復核工作,穩步推進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下河湖的管理范圍劃定工作。加快河湖劃界成果、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及成果應用,因地制宜豎立界樁和標示牌。
36.縱深推進河湖水域岸線管理常態化規范化。持續開展河湖“清四亂”,采用視頻監控、無人機、智慧水利等多種手段,對河湖岸線進行高效監管,堅決遏增量、清存量。對上級巡查發現的“四亂”問題,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實,積極推動“四亂”問題動態清零。持續跟進以印發整治方案形式銷號的“四亂”問題清理整治工作,扎實開展已銷號河湖“四亂”問題“回頭看”,堅決防止“四亂”問題出現復燃反彈現象。嚴格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和活動許可、監管,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岸線管控要求的一律不得許可,嚴防新增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問題。
37.深入開展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工作。將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整治工作納入市對縣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考核,認真貫徹落實江門市2022年第1號總河長令和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對我市全面推行河長制河湖名錄中有行洪任務的河流開展全面排查,2022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清理整治任務。開展防汛保安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影響行洪安全的違法行為。
八、完善制度機制,持續深化執法監管
38.完善河湖長制制度體系。強化河湖管理保護法治保障,加強《地下水管理條例》《廣東省河道管理條例》《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等法規貫徹實施,做好政策文件貫宣和培訓工作。修訂、制定江門市的配套制度,不斷規范河湖管護工作,補強河道管理短板。
39.強化水域治安管理。加強水域治安巡邏防控,組織涉水各職能部門聯勤聯動執法,及時發現和整治非法捕撈、非法采砂、污染環境、水上走私等突出涉水域違法犯罪活動。落實水域治安管控措施,細化水域分區網格管控,加強船舶治安管理。深入推進“凈水2022”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涉水域違法犯罪。逐步推進公安機關水域治安基礎設施建設、裝備建設、信息化建設,構建智慧水域治安防控體系。
40.強化河道采砂執法監管。持續規范河道采砂管理,將整治河道非法采砂作為深化重點行業領域整治的重要內容,納入掃黑除惡常態化工作部署。加大河道采(運)砂日常執法巡查、檢查力度,增加對重點河段、敏感水域、問題多發區域和重要時段的巡查頻次。加強行刑銜接,完善與政法、紀檢監察等部門的信息共享、線索移交、聯合執法長效機制,徹查非法采砂案件涉及的利益鏈條、深挖背后“保護傘”。
41.扎實推進非法洗砂洗泥問題整改。落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組織各相關部門開展專項聯合執法行動,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嚴打打擊出海水道與河道水域沖洗或者浸泡海砂、山砂、淤泥、建筑垃圾等破壞生態和污染環境的活動。
加強砂石“開采、運輸、泡洗、使用”等環節全過程動態管理,各部門加密日常巡查頻次,定期不定期開展執法行動,形成高壓態勢,有效打擊非法洗砂洗泥行為。
科學劃定陸地海砂淡化場,解決海砂無處可洗、清洗達標與否難以監管的問題,強化對海砂淡化場內環境保護措施、海砂來源憑證、海砂氯離子達標等監管,實現海砂進出場臺賬管理。
各縣(市、區)原有的陸地洗砂場,經論證和審核后,可有序恢復。
出臺洗砂管理實施意見,解決洗砂洗泥管理規定不清、部門職責不明、執法依據缺失等問題。
對涉及非法洗砂洗泥行為并違背市場競爭準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失信企業實施信用聯合懲戒。暢通“兩法銜接”,強化部門間工作信息溝通、案件通報、案件移送和執法聯動機制。
九、抓好工作保障,不斷強化河湖長制
42.加強河長辦能力建設。進一步規范河湖長制日常工作程序和環節,建立健全完備而穩定的河湖長制工作規范體系,著力提高各級河長辦組織、協調、分辦、督辦工作能力,加強人員配備及業務培訓等工作。進一步完善“流域+區域”日常管理工作機制,開展西江、潭江流域統籌能力建設,積極推進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職能優化,健全各項配套制度,明確工作安排,細化實化工作任務,提升流域統籌管理水平。
43.強化日常管理及監督考核。加強河湖長體系動態監管,認真落實河長自然遞補機制,防止河湖管理保護責任出現“真空”。繼續完善河長巡河履職“三個清單”(月度水質、工作、問題清單)制度,推動各項涉水問題解決。持續抓好河湖跨界斷面水質監測工作,每月進行水質監測和通報排名,嚴格按照水質考核獎懲工作方案落實獎懲措施。針對群眾熱切關注的問題線索,繼續依托第三方社會機構,對各縣(市、區)進行全覆蓋暗訪檢查,設立水環境“紅黑榜”,定期發布專項通報,對突出河湖問題,“一縣一單”進行通報,壓實工作責任,倒逼整改落實。
44.加強經費保障及使用管理。認真落實《江門市潭江水資源保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堅持專款專用,嚴格執行申報審批分配撥付、信息公開、監督管理、績效評價等程序。進一步深化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改革,激發做好河湖長制工作的積極性。拓寬公眾參與渠道,探索建立多元融資模式,撬動社會資本參與,繼續鼓勵不同經濟成分和各類投資主體以多種形式參與到河湖長制工作中。
45.進一步提升河湖長制工作信息化水平。充分發揮“粵政易”等粵系列應用服務群眾、企業和政府部門的集約化優勢,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寬社會監督渠道,營造全社會關注和保護河湖的氛圍。繼續完善河長制綜合管理平臺,深化推廣移動應用平臺,積極探索“云巡河”,進一步提升巡河履職和交辦、解決問題等工作效率。依托智慧河長平臺,整合全市岸線規劃、河湖劃界、河道采砂規劃、現有及規劃堆場等基礎數據成果,搭建河湖空間管控成果一體化的河湖管理信息化模塊。推進“互聯網+碧道”“互聯網+重點支流”,開展潭江流域綜合預報調度系統、城區水系智慧調度建設,推動河湖智能、高效管護。
十、堅持開門治水,廣泛開展宣傳發動
46.加強宣傳引導。將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宣傳納入2022年全市宣傳報道工作重點,適時開展河湖長制工作集中采訪報道活動。加大公益宣傳力度,把愛河護河作為貫徹落實中小學地方綜合課程指導綱要的重要內容,積極開展護河主題的課堂活動和課外活動,引導廣大師生成為護河宣傳員、保潔員、監督員、巡查員。將愛河護河教育融入共青團和少先隊工作體系,常態化開展護河主題團日隊日活動和實踐教育活動,并利用團屬隊屬新媒體矩陣以及教育、環保等專屬平臺加強宣傳教育。積極配合做好尋找“最美河湖衛士”“建設幸福河湖”作品征集等活動,開展“幸福河湖”視頻展播活動。適時適度曝光涉水違法行為,強化警示教育。
47.開展僑鄉幸福河湖評選。綜合考慮水安全、水環境、水生態、水文化、水經濟等方面,組織開展僑鄉幸福河湖評選活動,通過網上投票、問卷調查、專家評選等形式,從全市治理效果突出、群眾反響好的河流中,評選出一批僑鄉幸福河湖,授予“幸福河湖”稱號。通過開展典型示范建設,以點帶面,以評促建,推動全市河湖面貌整體提升。
48.扎實推動科普教育展廳建設。結合碧道建設,2022年底前,每個縣(市、區)建成一處水文化科普教育展廳,打造水利與河湖長制宣傳教育平臺陣地。深入開展經常性科普活動,廣泛傳播河湖長制知識,擴大科普覆蓋面和影響力,打造1-2個具有全省引領性的科普教育基地。
49.積極發動社會力量參與。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公益組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常態化參與河湖長制工作。持續深化“河小青”志愿服務行動,完善護河志愿服務的制度機制,加大志愿者招募培訓、項目供需對接、活動組織發布、服務評價激勵力度,加快構建與四級河長體系相匹配的志愿者河長體系和激勵保障機制。依托江門市志愿服務綜合信息管理平臺,落實對護河志愿者的組織發動、時長記錄、激勵反饋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務。力爭2022年江門市注冊護河志愿者超4.5萬人。通過“江門市志愿服務項目大賽”、“種子資金”、推報省級“益苗計劃”等平臺,重點資助扶持一批護河類志愿組織、志愿項目及個人。
來源: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