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保障南水北調沿線、淮河等流域水生態環境安全,安徽省亳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組織開展嚴厲打擊逃避監管、超標超總量排放水污染物環境違法專項行動。專項行動采取定向督查、定時巡查、不定時抽查、縣區互查等方式,對全市范圍內的入河污染源及飲用水源地保護區進行全面排查,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現公布兩起涉水環境違法典型案例。
一、安徽某皖藥業有限責任公司通過暗管、滲坑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生產廢水案
2022年3月30日,亳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在對安徽某皖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利用水泵和軟管,擅自將中藥材脫皮加工中產生的廢水排放至公司南墻外土坑內。環境監測人員現場采集了土坑內的生產廢水水樣,經化驗分析:化學需氧量(COD)濃度為4270mg/L、氨氮(NH3-N)濃度為16mg/L,分別超過《中藥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6-2008)表2標準41.7倍和1倍。
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和《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二條第四款之規定。
依據《環境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第四條第一款第四項及第二款之規定,依法對該公司排放水污染物的中藥材脫皮生產設施進行了現場查封。
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第六條第一項之規定,按照《安徽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2020版)計算核定,責令該公司停產整治,并處三十二萬元的罰款。
依據《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項和《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公治〔2014〕853號)第五條第一款、第三款之規定,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該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處罰后,執法人員多次到該公司現場幫扶指導,幫助其完成整改,及時恢復生產,該公司主動繳納了全部罰款。
【案件啟示】
美好的生態環境需要大家共同維護,企業應嚴格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嚴禁通過暗管、滲坑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水污染物。在此案件辦理過程中,亳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綜合運用查封扣押、停產整治、移送公安等《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打組合拳”,嚴厲打擊以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水污染物的囂張氣焰。同時,執法人員沒有一罰了之,現場為企業“把脈問診”,幫助企業完成整改。
二、亳州渦陽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自動監測數據超標案
亳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通過污染源在線監控大數據平臺、視頻監控和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發現,渦陽縣某安水環境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運營的渦陽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廢水總排口自動監測數據總磷和氨氮多次出現日均值超標。
2021年12月13日,支隊環境執法人員對該污水處理廠進行突擊檢查發現,總排口水污染物排放總磷自動監測設備顯示,2021年11月11日,總磷日均值排放濃度為0.538mg/L,超過其《排污許可證》排放濃度0.076倍;總排口水污染物排放氨氮自動監測設備顯示,2021年11月16日,氨氮日均值排放濃度為5.474mg/L,超過其《排污許可證》排放濃度0.095倍。廢水超標排放期間,該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總磷和氨氮自動監測設備均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條之規定。
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參照《安徽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2020版)計算核定,對該公司處十九萬元罰款。
該公司主動繳納了罰款。針對該公司在污水處理廠運營中存在的環境管理問題,執法人員多次進行現場幫扶指導,督促全部整改完成。該公司為表示感謝,向該支隊贈送一面錦旗,錦旗上寫著“幫扶企業贏贊譽、恪盡職守為環保”。
【案件啟示】
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安裝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與生態環境保護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并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確保廢水達標排放。亳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通過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控、視頻監控和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等非現場手段發現該污水處理廠廢水超標排放行為,依據自動監測數據依法立案處罰。在嚴格執法的同時,主動為企業剖析廢水超標排放的原因并及時解決。經測算,每年將為該公司節省運行成本約50萬元。
來源:中國環境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