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15日從咸寧市生態環境局獲悉,國家生態環境部近日印發的《關于對2021年度生態環境領域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典型經驗做法給予通報表揚的函》,“咸寧市水環境治理經驗做法”被通報表揚,并在全國予以推廣,是湖北省唯一入選的城市。
據悉,近年來,咸寧市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各項決策部署,積極探索水污染防治新思路,堅持源頭治水、系統治水、協同治水,實現了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2021年,該市省控及以上地表水水質優良率100%,長江出境斷面水質穩定在地表水Ⅱ類,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排名全省第一。
主要經驗和做法有:
高位推進,全方位引領。咸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水污染防治工作,把水環境質量改善作為“生態優先、綠色崛起”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
咸寧市委書記、第一總河長孟祥偉徒步76公里巡查咸寧母親河淦河,把脈問診,帶動全市四級河湖長充分履職。成立了水污染防治專業委員會,由市領導任第一主任,細化職責,強化協同,量化考核,形成了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重點攻堅,全區域控磷。磷是咸寧市湖泊水質重點污染因子。依托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咸寧駐點組,開展重點湖泊總磷超標專題研究。將總磷納入污染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范圍。
該市投入40多億元實施以管網改造、黑臭水體治理為主要內容的城區污水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投入近15億元實施了斧頭湖生態保護帶等一批水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退垸還濕(湖)工程。
斧頭湖是湖北省第四大湖泊,也是咸寧市城區唯一受納水體,通過全區域控磷,水質從Ⅳ類提升為Ⅲ類,為大型湖泊治理積累了經驗。
科學精準,全時空管控。投入1.09億元在全市四大水系和部分支流建設63座水質自動監測站和智慧長江監管體系,實現重點河湖水質監測預警全覆蓋。
創新驅動,全體系約束。所有跨縣域流域建立了定期監測和考核的生態補償機制。實施重點斷面水質監測考核預警和常態化達查制度,水環境質量定期通報制度,重點斷面水質改善聯席會議制度等。出臺了《咸寧市陸水流域保護條例》等地方性法規。探索實施工業園區及企業環境管理評級制度,實行分級管控,實現治水長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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