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獲悉,市人大常委會于日前印發了《瀘州市海綿城市管理條例》,將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市海綿城市如何建?怎樣管?記者采訪了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有關負責人。
問:什么是海綿城市?條例適用于哪些地方?
答:條例明確,海綿城市是指通過加強城市建設和管理,充分發揮建筑、道路和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徑流,提高雨水資源化利用水平,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城市發展方式。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應當堅持生態為本、自然循環、規劃引領、統籌推進、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的原則。
瀘州市行政區域內海綿城市的規劃建設、運營維護和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條例。
問:如何規劃建設海綿城市?
答:條例明確,城市發展應當全面融入海綿城市理念,市、縣人民政府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自然資源和規劃、城市管理、水務等部門分別編制市、縣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市、縣人民政府相關主管部門應當將海綿城市建設有關要求和內容納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以及道路、綠地、水系、防洪、排水防澇、山體保護、生態環境保護等相關專項規劃,并將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作為剛性控制指標,落實對河、湖、濕地等自然生態空間的保護。市和區縣人民政府的發展改革主管部門應當將政府投資的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納入年度投資計劃,在建設工程立項、可行性研究等環節,將海綿城市設施建設的必要性及目標、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措施及投資估算作為重點審查內容,支持雨水滲透、調蓄、凈化、利用等海綿城市設施建設。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海綿城市規劃和設計要求以及施工技術規范,科學合理統籌建設。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建設項目設計文件、海綿城市技術標準和規范進行施工,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海綿城市技術標準和規范、設計文件等實施監理,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城市新建區域應當按照海綿城市建設指標要求和內容,實施海綿城市建設。已建區域的海綿城市建設,應當結合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等建設工程,以問題為導向,因地制宜,重點解決城市內澇、合流排水系統溢流污染、再生水及雨水資源化利用率低等問題。
問:海綿城市如何運營維護?
答:條例明確,市政道路與廣場、市政停車場、市政公園綠地、市政排水等市政設施中的海綿城市設施,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單位負責運營維護。公共建筑、商業樓宇、住宅小區、工業廠區等的海綿城市設施,由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單位負責運營維護。通過特許經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模式建設的海綿城市設施,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運營維護。運營維護責任人不明確的,按照“誰使用、誰維護”原則,對海綿城市設施進行運營維護。海綿城市設施運營維護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問:海綿城市如何監管?
答:條例明確,建設、設計、施工、監理、施工圖審查、運營維護等單位有違反本條例規定行為的,由市和區縣人民政府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照國家規定記入建筑市場信用監管系統。
來源:瀘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