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明水質廠二期工程曾獲評全市海綿城市建設優秀項目。(資料圖片)
記者從光明區水務局獲悉,為保障光明區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有序開展,規范各相關單位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行為,光明區根據國家和省、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有關規定,于近日印發《深圳市光明區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政策背景
擦亮海綿城市金字招牌 凝聚力量提升管理效能
海綿城市是指通過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建筑、道路和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徑流,最大限度減少城市開發建設行為對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城市發展方式。海綿城市建設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重要舉措。
《管理辦法》出臺實施,是光明區貫徹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理念的生動體現,將為全市海綿城市建設提供“先行示范”。
據悉,海綿城市是光明區生態樣板城區建設的“金字招牌”,也是打造灣區現代水務治理典范區的重要一環。2016年,深圳市以光明鳳凰城為試點區域成功申報國家第二批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光明區以此為契機,以海綿城市理念統籌黑臭水體和內澇治理,積極探索形成一系列海綿城市工作機制和創新做法,成為全國海綿建設管理樣板。2019年底,在財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三部委聯合組織開展的國家海綿城市建設試點績效評價中,光明區助力深圳市取得全國第一名的好成績。在“雙區”驅動、“雙改”示范的黃金發展期,光明區進一步提煉、固化試點成功經驗,以光明科學城建設為抓手,完善海綿城市建設長效機制,系統化全域推動海綿城市由“國家試點”向“先行示范”邁進。
同時,實施《管理辦法》,有助于貫徹海綿立法精神,強化統籌協調監管,在更高層次建立常態化、規范化的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機制;此外,有助于落實行政審批改革,優化部門協同機制,進一步凝聚區各部門及社會企業力量,將海綿城市理念融入城市發展與部門業務中,推動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由“項目管理”向“行為管控”升級,有效提升管理效能。
主要內容
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高標準推進海綿城市建設
記者了解到,《管理辦法》包括總則、部門職責、行為管控、考核管理、保護與監督、附則等六章,共三十五條和一個附件。
其中,“總則”主要對《管理辦法》的編制目的、適用范圍、海綿城市建設定義、工作開展原則、政府責任作出規定,明確了光明區政府是全區海綿城市建設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推進全區海綿城市建設工作,協調解決全區海綿城市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區政府確定的重點推進城市規劃和工程建設區域、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城市更新項目應當嚴格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以更高標準推進海綿城市建設。
為確保各部門協同、各專業融合,“部門職責”從海綿城市規劃、設計、建設、運行維護及全過程監管、資金保障、科普宣傳等多方面明確各部門及街道辦事處在海綿城市常態化推進過程中的具體職責。
此外,《管理辦法》創新提出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行為管控制度,明確了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行為的管控制度、管控流程、建設項目抽查范圍、整改反饋、名單發布與抄告機制。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行為采用“一、二”級不良行為制度予以管控。光明區海綿辦制定《光明區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行為“一、二”級不良行為認定標準》。光明區水務局開展海綿城市建設管理“一、二”級不良行為的認定及管理工作。同時,為保障光明區海綿城市建設各項工作順利推進,《管理辦法》規定:區政府相關部門及街道辦事處海綿城市年度工作任務、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一、二”級不良行為認定名單納入區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和生態文明考核體系。
在海綿化設施保護方面,《管理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侵占、損毀海綿化設施。非法侵占、損毀海綿化設施的,海綿化設施運行維護單位有權要求恢復原狀;單位和個人確有需要臨時拆除、改動、占用海綿化設施的,應當向海綿化設施運行維護單位及相應主管部門作出書面承諾,及時對原海綿化設施予以恢復并承擔設施恢復費用;不能恢復的,應當在同一地塊或者項目內新建效果不低于原有同類功能的海綿化設施,且不得新增不透水硬化地面。
來源:寶安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