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打好碧水保衛戰,堅決守牢水環境安全底線,保一庫碧水永續北送,日前,十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十堰市2023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2023年丹江口水庫水質穩定保持II類標準;納入全市水環境質量評級的市控及以上44個地表水監測斷面達到或優于III類水體比例達到93.18%以上;17個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優良率100%;完成省下達的年度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
為此,十堰今年將主要開展嚴格環境準入;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全力保障飲水水源地環境安全;以神定河、泗河、浪河流域為試點,推進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加強不穩定達標斷面管控;加強庫區水環境風險管控;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等八大重點工作行動。
具體包括強化流域分區環境管控、嚴格限定產業準入門檻、強化工業集聚區水污染治理、實施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深入實施黑臭水體整治、深入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防治農業面源污染、積極治理船舶碼頭污染、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實施水環境綜合管理、開展總磷防控和水華預警、強化環境應急處理能力建設、加強生態用水保障、推進岸線整治修復、嚴禁非法采砂、嚴格落實河湖長制、推進企業達標整治等32項細化任務,每項細化任務均明確了責任單位。
其中在強化流域分區環境管控方面,十堰充分發揮“三線一單”環境分區管控單元在“流域片區”和“行政區劃”之間的“橋梁”作用,將全市110個環境分區管控單元“融合植入”已劃分的10個三級流域片區和23個四級流域管控單元,明確各流域片區的水環境安全底線和生態環境管控要求。
在嚴格限定產業準入門檻方面,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嚴禁鋼鐵、電解鋁、水泥和平板玻璃等兩高項目擴能,嚴格執行相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禁止在漢江干支流、丹江口庫區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禁止在漢江干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冶煉渣庫和磷石膏庫。
在深入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方面,十堰將深入開展入河(庫)排污口查、測、溯、治工作,確保2023年底全面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務,丹江口庫區入庫排污口70%整治任務,以及堵河、金錢河、神定河、泗河、犟河、官山河、浪河、竹溪河、天河、馬欄河等重點流域80%溯源和30%整治任務。
十堰將地表水環境保護管理實行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制,明確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對本地水生態環境質量負總責,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承擔主要責任,其他有關領導在職責范圍內承擔具體責任。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相關部門將督促各類排污單位嚴格執行環保法律法規和制度,建立完善環境保護各項制度,切實加強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來源: 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