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江西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制定的《長江江西段及贛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實施方案》,日前已經江西省政府同意并轉發,要求5個相關設區市和8個省直相關部門對標對表整治工作目標,上下聯動,密切配合,壓實責任,細化措施,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整治任務。
江西將以長江、贛江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為目標,全面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逐步建立權責清晰、管理規范、監管到位的入河排污口長效管理機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為全省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奠定堅實基礎,為打造美麗中國“江西樣板”作出積極貢獻。
此次整治涉及南昌、九江、贛州、宜春、吉安5個設區市。經生態環境部核定的長江江西段及贛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有3448個,其中,南昌894個,九江857個,贛州275個,宜春550個,吉安872個。
江西要在前期完成入河排污口監測、溯源工作的基礎上,全面推進整治。2023年底前,將完成70%左右的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任務,截污治污取得階段性成效。
2025年底前,江西將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任務,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切實解決污水違規溢流直排問題,形成長效監督管理機制,并依托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推進入河排污口數字化管理,使江西入河排污狀況全面改善。
來源:中國環境APP